遂船委办函〔2020〕12号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办公室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船山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园区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各区直部门:
《遂宁市船山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工作方案》已经区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办公室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
遂宁市船山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和区委四届九次全会系列工作部署,加快打造法治化、便利化、市场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实施“1153”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活动,打造更优政务服务、更优市场环境、更优法治环境、更优政商环境,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为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全市“中心城区经济发展极核”重要板块提供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营商环境短板弱项明显改善,企业、生产项目法律保障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各领域营商环境便利度和企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指标全市领先。
三、主要举措
紧紧围绕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惠商利企的建设经营环境、多元包容的融资环境、便利快捷的税收服务环境、和谐充足的人力资源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亲商爱商的发展环境等8大主题,重点针对企业开办、企业注销、跨境贸易、政务服务、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获得用气、获得通信、获得用地、交通运输体系、登记财产、环境污染防治、获得信贷、纳税、劳动力市场监管、人才流动便利度、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强化机制支撑、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民营经济发展等27个方面,制定269条优化提升措施,通过最大限度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减跑动,最大程度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和各种不合理门槛限制,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以区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各工作组具体负责、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落实重要任务,要选优配强工作力量,建立自下而上定期逐级汇报机制,对存在问题实时跟踪研究解决,形成上下对应、各方配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整体工作合力。
(二)强化任务落实。各工作组、各专责小组要尽快制定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计划,细化分解任务,划定“时间表”,明确“路线图”,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行动计划整体安排,结合主管行业突出问题,出硬招,补短板,多推“啃硬骨头”的举措,确保行动计划有效贯彻实施。
(三)强化共商共建。建立共商共建机制,通过建立“营商环境服务热线”“营商环境服务员”“营商环境监督员”“营商环境监测点”等机制,进一步打通与市场主体的“最后一公里”,变“背对背”为“面对面”,直面问题、务实解决,持续为企为民排忧解难。
(四)强化舆论宣传。建立全区统一权威的政策发布平台,统筹发布各级各部门产业发展、企业扶持等相关政策措施,同时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微信、微博、APP等各种新媒体手段,及时、准确地推出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文件解读和政策宣传,不断提高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的知晓率和覆盖面;积极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先进典型,曝光损害营商环境的不良行为,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机制支撑。建立“落实任务+创新举措+第三方评估”的“三位一体”优化营商环境考评机制,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年度述职述责、容错和激励机制,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减轻责任,激发广大干部敢作为、敢下深水;开展“查问题、讲担当、提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建立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问责机制,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等对营商环境造成损害或不良影响的行为实施问责;依托遂宁市船山区目标督查管理系统,建立“全面+专项+重点”全方位督查机制,不断创新督查手段,督出时效,保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遂宁市船山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目标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