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相关规定,严格核查新上项目能耗总量,凡在区内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未经节能评估审查,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截至目前,我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15个,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5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