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交函〔2022〕16号
康敏代表:
你在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农村公路标识标牌的建议》(第7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标识标牌覆盖不全面
为有效降低公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公路安全通行,我局公管所多次对辖区道路进行排查,包括“一灯一带”等专项排查,2021年来,针对上述工作我局公管所开展了以下工作:
2021年在辖区国、县道公路新增安装了“T”型、“十”型、急弯、陡坡等警示标牌40余块。
根据《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村道公路的建设和管理由村一级负责,对于需要的村级道路标牌安装,我局公管所将全力做好指导工作。
二、坚持定期巡查,加强宣传力度
加大宣传力度,爱路护路。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管养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尽可能的宣传公路养护的作用,制作宣传单、利用公路两侧的空间来多方面宣传。
遂宁市船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