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4033X/2021-00709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船山区老池镇人民政府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1-07-14
  • 发布日期: 2021-07-14
  •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老池镇委员会 遂宁市船山区老池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老池镇重点工作通报制度(试行)》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船山区老池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14 10: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执行力和推动力,确保全镇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建立老池镇重点工作通报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为重点,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上级党委和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和顺利实施。

二、通报范围

镇直各办公室、站(所)、村社区

三、通报内容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项目化计划、阶段性中心工作和当前重大工作进展落实情况;

党委政府重要会议、专题会议、书记长现场办公部署的各项工作、重要事件的处理情况及重大实施项目;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镇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执行工作纪律情况;

上级部门及领导批示的落实办理情况;

、具体要求

由各班子成员负责对分管领域重点工作进行通报,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相应奖励或扣减目标绩效分数或工作经费。各班子成员每月至少编发工作通报1次,未编发的需要作情况说明。

(二)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对工作通报进行统一管理编号。

(三)由镇纪委负责汇总奖惩情况,建立考核台账,作为目标绩效考核或拨付工作经费的依据。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老池镇委员会   遂宁市船山区老池镇人民政府

                               20217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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