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4033/2022-12250915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船府办发〔2015〕6号
  • 成文日期: 2015-03-16
  • 发布日期: 2015-07-07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船山区2015年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7-0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船府办发〔20156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区直相关部门:

  船山区2015年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三届3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316


船山区2015年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改善城乡困难居民住房条件,根据市政府下达的《2015年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目标责任书》,特制定我区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2015年百万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

(一)城镇安居工程

改造危旧房棚户区2719套。

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共1000套。

竣工保障性住房、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共1846套。

发放租赁补贴130户。

(二)农村安居工程

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幸福美丽新村等建设,开工建设农村住房623户。

二、目标任务分解和实施责任主体

(一)城镇安居工程

1棚户区改造任务

2015,改造危旧房棚户区2719套,其中,物流港2369套(青岗山棚户区改造520套,福光庙棚户区改造931套,凉水井三期棚户区改造918套),龙凤新城350套(龙凤呈祥安置小区项目350套)。

建设责任主体:物流港管理委员会,龙凤新城管理委员会。

时间进度要求:6月底前开工80%左右,9月底前全部开工,12月底前全部完成目标任务。

2.发放租赁补贴任务

发放租赁补贴130

发放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相关部门责任:区住建局、区民政局负责审核确认,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负责监督。

时间进度要求:6月底前完成资料复审,12底前完成租赁补贴发放。

(二)农村安居工程

结合永河农业产业园建设以及农村危房改造、幸福美丽新村、土地增减挂钩、中环线拆迁等,开工建设农村住房623户,各乡镇目标任务分别为:河沙镇150户,永兴镇100户,老池乡90户,桂花镇85户,唐家乡73户,复桥镇45户,保升乡25户,龙凤镇25户,仁里镇25户,西宁乡5户。

实施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时间进度要求:12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园区管委会和各乡镇是责任主体,住建、财政、民政、审计等区直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按照职责抓工作落实。

二是规范推进建设。各责任单位要合理选址,严格招投标监管,严格建设程序,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区住建局要每月掌握进度,加强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社区、乡镇和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公示制度,做到政策透明、标准公开,切实做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四是逗硬监督检查。百万安居工程是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倒排工期,顺排工序,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进工程建设,务必保证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区目督室、区住建局将定期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工程推进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对工程推进力度不够,工程进度达不到要求的将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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