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推进项目建设全过程效率革命,奋力开展项目攻坚,全力以赴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规范有序推动重点项目加快实施,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遂宁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遂府发〔2025〕2号)等法律法规,结合船山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征求意见情况
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0日通过政务网向相关区直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区属国有平台公司进行意见征集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5年1月14日,区政府分管领导梁识栋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完善;2025年1月15日,再次征求相关部门、县级领导意见并修改完善形成了《遂宁市船山区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三、与上位文件内容对比情况
政策内容共32条,涉及总则、申报审核、组织实施、工作机制、服务保障、督导评估等方面,相较于上级政策更适合船山区项目工作实际情况。
四、起草承诺
我单位郑重承诺,该文件系结合船山工作实际起草,不存在抄袭作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