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行审)冒撤字[2025]第0001号
遂宁金园翔商贸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日吴雅婷,身份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件号码:460034********0048,向我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并提交相应材料.我局按照《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和调查。经查明,符合《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情形: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事实清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我局作出撤销遂宁金园翔商贸有限公司2016年3月15日登记吴雅婷为股东、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经理、财务负责人、联络员的决定。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三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遂宁市船山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
2025年9月16日
备注:请你公司在本撤销决定书作出之日起十日内缴回(换发)营业执照,逾期未缴回的,营业执照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