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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应急知识

来源:船山区 发布时间:2014-09-0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卫 生 应 急 知 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义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

(1)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地)。 

(4)霍乱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市(地),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以上县(市),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1)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12)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境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13)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以内。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

(3)霍乱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或市(地)级以上城市的市区首次发生。

(4)一周内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5)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6)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7)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 人以下。

(9)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

(1)腺鼠疫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

(2)霍乱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4)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常用应急电话

110:治安报警;120:医疗救护;119:火灾报警;

    四、食物中毒应急处理

食物中毒通常指吃了含有有毒物质或变质食物后,感觉肠胃不舒服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心慌、无力、头昏或烦躁等症状,共同进餐的人常常出现相同的症状。发生食物中毒后,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喝下大量洁净水,稀释毒素;应及时用筷子或手指伸向喉咙深处刺激咽喉壁、舌根进行催吐。在中毒者意识不清时,需由他人帮助催吐;病人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不要自行乱服药物;了解与病人一同进餐的人有无异常,并告知医生;应尽可能留取食物样本,或者保留呕吐物和排泄物,供化验用。

  五、误食农药或其他有毒化学品处理

神志清醒者可口服清水400—500毫升,然后催吐,反复多次,直到吐出的液体无特殊气味为止;对昏迷的病人,应立即送医院洗胃。对神志清楚的中毒病人,需用筷子或手指刺激舌根催吐;昏迷病人出现频繁呕吐时,救护者要将他的头放低,使其口部偏向一侧,以防止呕吐物阻塞呼吸引起窒息;病人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实施心肺复苏的抢救,待心跳恢复后,再送医院治疗;经初步处理后,及时将中毒者送医院进一步治疗;病人和周围人应尽可能为医务人员提供引起中毒的农药或其他有毒化学品名称、剂型、浓度等,以便争取时间进行抢救。

    六、毒气、化学品泄漏逃生方法

发生泄漏,现场作业人员应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撤离时要弄清楚毒气的流向,往上风侧撤离,不可顺着毒气流动的方向走,也不可迎毒气而上;应立即用手帕、衣物等物品捂住口鼻,如有水最好把衣物浸湿后,捂住口鼻,保护呼吸道;发生大量泄漏时,不要慌乱,不要拥挤,要听从指挥,特别是人员较多时,更不能慌乱,也不要大喊大叫,要镇静、沉着,有秩序地撤离;当发生毒气泄漏时,若没有穿戴防护服,决不能进入事故现场救人。因为这样不但救不了别人,自己也会被伤害。

    七、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

应留在屋里或迅速躲进屋里,最好是到地下室,并关闭门窗和其他通风系统,等到可以安全离开时再出去;应远离事故区域,如果可能,最好停留在上风方向;如身体受到污染,应尽快脱掉被污染衣服,用肥皂彻底清洗全身;不吃喝被污染的食物和水;如身体受到污染,应大量饮水,以便某些放射性物质尽快排泄出体外;不要恐慌、混乱,要听从专业人员指挥。

    八、火灾逃生自救

 火灾刚发生时,可趁火势尚小,用灭火器等在第一时间灭火,同时要及时报警;火势难以控制时要迅速逃生,不要贪恋财物。保持镇静、不盲目行动,火势不大时,要披上浸湿的衣服向外冲;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等捂住口鼻;离开房间后一定要随手紧关房门,使火焰、浓烟控制在一定的空间内;室外着火,门已发烫时,千万不要开门,以防大火窜入室内,要用浸湿的被褥、衣服等堵塞门窗缝,并用水降温;火灾时不可乘坐电梯,不要盲目跳楼,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下楼通道被火封住时,楼层不高的,可利用绳子或把床单、台布等撕成布条结成绳索,牢系在窗栏杆、阳台栏杆上,再用衣角、毛巾等护住手心,顺绳滑下;若所有逃生线路被大火封锁,可靠近窗户或阳台呼救,用打手电筒、挥舞动衣物、呼叫等方式向外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九、地震避险及自救互救

1.抓紧时间紧急避险。2.选择合适避震空间。室内较安全的避震空间有承重墙墙根、墙角、桌子或床下,或卫生间、厨房、储藏室等狭小空间,也可选择坚固的家具旁。室内最不利避震的场所有没有支撑物的床上,吊顶、吊灯下,周围无支撑的地板上,窗户旁和阳台上;3.做好自我保护。身体尽量蜷曲缩小,双手抱头;抓紧牢固的物体,以免震时摔倒或身体失控移位而受伤;尽可能找个枕头、坐垫、书包,脸盆或厚书本等护住头、颈部,低头、闭眼以防异物伤害;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以防灰土、毒气吸入;住楼房的千万不要跳楼;4.在室外遇到地震,可就地选择开阔地蹲下或趴下,双手保护头部,在高大建筑物高度二倍距离外避震,以免房屋倒塌被砸着。5.地震时如果被埋压,不要乱叫,保持体力,用敲击声求救;救出地震中被埋压的人员后不能立即喂以大量食物和水;一时无法救出被埋压者,应设法先暴露其头部,清除口鼻尘土;地震中如果长时间断水断粮,可以保存自己的尿液解渴。

    十、洪水逃生

1.洪水到来时,要就近跑到高处暂时暂避;

2.如洪水继续上涨,暂避的地方已难自保,则要充分利用准备好的救生器材逃生,或者迅速找一些能漂浮的材料扎成筏逃生;

3.如果已被洪水包围,要没法尽快与当地政府防汛部门取得联系,报告自己的方位和险情,积极寻求救援;

4.如已被卷入洪水中,一定要尽可能抓住固定的或能漂浮的东西,寻找机会逃生;

5.发现高压线铁塔倾斜或者电线断头下垂时,一定要迅速远避;

6.千万不要游泳逃生,不可攀爬带电的电线杆、铁塔,也不要爬到泥坯房的屋顶;

7.一旦溺水,立即屏住呼吸,踢掉双鞋,然后放松肢体,当你感觉开始上浮时,尽可能地保持仰位,使头部后仰,使鼻部可露出水面呼吸,呼吸时尽量用嘴吸气、用鼻呼气,以防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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