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4033/2023-31835125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区教体局
  • 文       号:遂船教体函〔2022〕98号
  • 成文日期: 2022-06-17
  • 发布日期: 2022-06-17
  • 有 效 性: 有效

遂船教体函〔2022〕98号关于印发《船山区教体系统“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2-06-17 14: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船教体函〔202298  

  

遂宁市船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船山区教体系统“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校(园),局属各单位:  

现将《船山区教体系统“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船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616日       

  

  


船山区教体系统“平安校园”建设  

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以建设“平安校园”为抓手,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高安全生产治理现代化水平和重大风险防控质量,健全完善隐患排查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坚决防范杜绝重特大事件、有效处置网络舆情、做好各类安全管理工作,千方百计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平安,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遂宁市平安校园建设实施方案》,结合船山区教体系统实际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建设“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米 强 局党委书记、局长兼区委教育工委书记  

副组长:吴 航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和友 局党委委员、局机关党委书记  

雷 兵 区纪委监委派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委委员  

胡晓利 区教育督学  

王云梅 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刘 平 局党委委员  

成员单位:各校(园)、安全管理股、党委办、办公室、体艺股、教育股、计财股、组织人事与师培股、机关纪委、教育督导室、区考试中心、区教科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全管理股,由卢晓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建设时间  

长期。  

三、建设内容  

(一)校园重特大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二)网络安全管理与网络环境整治;  

(三)各类安全工作的管理。  

四、重点任务  

(一)校园重特大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牵头领导:米 强  

责任领导:吴 航  徐和友  雷 兵  胡晓利  

王云梅  刘 平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校(园)、安全管理股、党委办、体艺股、教育股、计财股、组织人事与师培股、机关纪委、教育督导室、区考试中心、区教科所。  

主要职责:指导全区校(园)进一步健全重特大事件(含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应对机制,提高重特大事件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重特大事件,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我区教育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网络安全管理与网络环境整治  

牵头领导:米 强  

责任领导:王云梅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校(园)、安全管理股、党委办、体艺股、教育股、计财股、组织人事与师培股、机关纪委、教育督导室、区考试中心、区教科所。  

主要职责:动态防范清理低俗有害信息和不规范的APP,规范线上教学,净化网络教学环境。负责处置全区校(园)公共卫生事件和校园安全事件等公共突发事件引发的网络舆情,以及在教育教学、教师管理、民生工程、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引发的负面网络舆情。  

(三)各类安全工作的管理  

1.落实安全责任  

牵头领导:米 强  

责任领导:吴 航  徐和友  雷 兵  胡晓利  

王云梅  刘 平  

牵头单位:安全管理股  

责任单位:各校(园)、党委办、办公室、体艺股、教育股、计财股、组织人事与师培股、机关纪委、教育督导室、区考试中心、区教科所。  

主要职责:重点是整治,内容包括一是监管责任不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无学习记录、学习面不广等。二是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未制定本校安全责任清单;编制的安全责任清单照搬上级模板,未结合本校实际进行修订;责任及任务未具体到人,任务未量化;未制定岗位责任清单,楼层值班、日常管理等责任未明确到人等,未建立属地乡镇(街道)、派出所、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到校开展工作台账等。  

2.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牵头领导:吴 航  

组  长:卢晓洪  

牵头单位:安全管理股  

责任单位:各校(园)、计财股、教育督导室、区考试中心、区教科所。  

主要职责:每学期开学前开展全面彻底的隐患大排查,日常开展常态化、全方位、全员性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闭环管理;重大安全隐患迅速上报,并实施跟踪监测,落实管控措施;校外实践、实训严格执行安全要求;设置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和意见建议征集箱。  

3.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牵头领导:吴 航  

组  长:卢晓洪  

牵头单位:安全管理股  

责任单位:各校(园)、教育股、组织人事与师培股、教育督导室、区教科所。  

主要职责:落实《生··安全》等安全课程教育,做到“六落实”,积极开展专题研讨、赛课、优质课展评、课题研究等活动;加强安全教育平台管理使用,上课率达100%,学生答题率、家长参与率达到90%以上;加强安全培训,完成年度培训任务;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防溺水、“119”消防等各类专题教育活动,应急演练常态化,建立完善包括工作布置、活动开展、督促检查、问题整改、活动图片等台账。  

4.消防及森林防灭火  

牵头领导:吴 航  

组  长:刘 洋  

牵头单位:安全管理股  

责任单位:各校(园)、计财股、教育股、教育督导室、区考试中心、区教科所。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校(园)(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试行)》,持续做好消防安全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严肃查处未经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采用易燃材料装修及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安装或安装不合格燃气断气闸阀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张贴政府防火令、发放《告家长书》等,完善相关工作信息资料台账。  

5.防电信网络诈骗  

牵头领导:吴 航  

组  长:蒋井泉  

牵头单位:安全管理股  

责任单位:各校(园)、教育股、组织人事与师培股、机关纪委、教育督导室、区考试中心、区教科所。  

主要职责:落实省、市、区防电信网络诈骗文件及会议精神,将预防网络诈骗纳入校园法治安全教育体系;制定教育方案,通过张贴、微信推送反诈二维码、设置宣传专栏、召开主题班会、制发《告家长书》、推送防电信网络诈骗“小贴士”等方式,加强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突出加强对教职工(特别是财务人员)、初、高中毕业生、中职生等宣传教育,要求师生既要防诈骗,更要禁止参与诈骗等违法活动。  

6.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  

牵头领导:吴 航  

组  长:唐 勇  

牵头单位:体艺股  

责任单位:各校(园)、安全管理股、教育股、教育督导室。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市、区卫生防疫措施,切实加强各环节工作,加强应急演练,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防疫情发生。  

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动配合,认真落实原材料索证、食品留样、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餐具消毒、晨检、陪餐等制度,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与管理。  

7.校车及校园交通安全  

牵头领导:吴 航  

组  长:蒋井泉  

牵头单位:安全管理股  

责任单位:各校(园)、教育股、组织人事与师培股、教育督导室。  

主要职责:加强校车安全监管,严格校车及驾驶员资格审批,完善GPS视频监控系统,落实随车陪护教师,加强乘车学生安全教育和交接管理;加强与交警部门联动配合,严格禁止超载、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加强校(园)教职工私家车管理,规划停车区域,进出校园实现“人车分流”。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专项教育。  

8.校园安防体系建设  

牵头领导:吴 航  

组  长:卢晓洪  

牵头单位:安全管理股  

责任单位:各校(园)、计财股、教育股、教育督导室。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校园安防体系建设的文件及会议精神,持续夯实校园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基础,持续提升校园安全人防能力,持续推进校园安全防范智能化建设。严肃查处校园安保人员配备不足、安防设备闲置不用、校园“闭环管理”不到位、“护学岗”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9.建筑及在建工程  

牵头领导:吴 航  

组  长:何全昌  

牵头单位:计财股  

责任单位:各校(园)、安全管理股、教育股、教育督导室。  

主要职责:加强在建工地安全制度建设、警示标志设置、安全防护措施、校园师生及工地人员安全教育等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监管、巡查。凡是不符合安全相关要求的,一律停工整顿,合格后方可施工。禁止任何校(园)使用D级危房,D级危房务必限期拆除。  

10.危化物品管理  

牵头领导:刘 平  

组  长:何冠军  

牵头单位:区教科所  

责任单位:各校(园)、安全管理股、教育股、教育督导室。  

主要职责:明确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规范校(园)危化品的购置、储存、使用、销毁、清理五大环节的无缝对接和“闭环管理”,完善校(园)危化品应急处置机制,形成专项预案。严格落实“双人、双门、双锁”制度。集中开展好危化品安全工作“三大整治”:易燃易爆危化品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危化品各环节(购置、储存、销毁、清理)安全隐患整治、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安全管理。  

11.特种设备  

牵头领导:吴 航  

组  长:何全昌  

牵头单位:计财股  

责任单位:各校(园)、安全管理股、教育股、教育督导室。  

主要职责: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使用、维修维护记录台账,定期对锅炉等压力容器、电梯、燃气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测,操作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12.校园周边环境  

联系领导:吴 航  

组  长:刘 洋  

牵头单位:安全管理股  

责任单位:各校(园)、党委办、办公室、组织人事与师培股、体艺股、教育股、计财股、教育督导室、区考试中心、区教科所。  

主要职责:坚持与区公安局、区交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司法局、区烟草专卖局等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社区等部门联合整治校园周边200米内网吧、游戏厅、台球室;烟、酒、彩票网点的销售行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生产经营行为;敲诈勒索、欺凌(暴力)、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使用非专用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各类非法“校园贷”及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出租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情况;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社会人员等。  

13.地质灾害及汛期安全  

联系领导:吴 航  

组  长:刘 洋  

牵头单位:安全管理股  

责任单位:各校(园)、计财股、体艺股、教育股、教育督导室、区考试中心、区教科所。  

主要职责:加强校园(体育中心)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凡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务必按要求建立隐患台账,制订整治方案,落实日常巡查预警和防控措施。加强汛期安全防范,特别是江河沿线低洼地带校(园),务必提前做好防洪抗汛安全,切实做到提前预防、主动预防,储备防汛应急物资。  

14.未成年人保护与心理健康教育  

牵头领导:刘 平  

组  长:黄 鑫  

牵头单位:教育股  

责任单位:各校(园)、组织人事与师培股、安全管理股、体艺股、机关纪委、教育督导室、区考试中心、区教科所。  

主要职责: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八五”普法内容;多种形式开展法治教育、青春期教育、性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预防性骚扰教育、防范校园欺凌教育、预防网络色情暴力教育、预防网络诈骗教育、禁毒防艾教育;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完善教职员工准入制度。  

落实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建设合格心理咨询室,心理健康教育进课表,每学期不少于9课时。义务教育阶段在《生··安全》课程中落实,高中在选修课或校本课程中落实。认真开展师生心理健康团体辅导、个体辅导和筛查等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  

15.体育赛事安全  

牵头领导:吴 航  

组  长:漆 彬  

牵头单位:体艺股  

责任单位:各校(园)、安全管理股、教育股、教育督导室。  

主要职责:加强对体育场馆、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监管和指导,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安全监管和指导,高危险性体育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管和指导,青少年体育训练安全工作的监管和指导等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督查。  

16.涉校矛盾纠纷与信访维稳  

牵头领导:徐和友  

组  长:邓时忠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与师培股(群众工作)  

责任单位:各校(园)、安全管理股、区考试中心、区教科所。  

主要职责:建立涉校矛盾纠纷风险收集、监测、预警、调处体系;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置和维稳工作;做好国家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工作;做好师生涉黑、涉恶、涉教的宣传教育和处置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紧盯“1个目标”,确保安全工作有的放矢  

深入贯彻落实船山教育1132”发展思路,以建设“平安校园”为抓手,大力实施“安全护教工程”,不断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二)压实“5级责任”,实现安全压力层层传导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工作要求,压紧压实区教育体育局、各校(园)、年级、班级和学生小组“5级”安全管理责任,将工作压力传递到点位、到人头。  

(三)推行“2员6制”,做到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聚焦“2员”:安全管理员(分管领导)、安全巡逻员,推行“6制”:安全管理员制度、安全巡逻员制度、安全风险源制度、安全检查登记制度、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安全业务培训制度。  

(四)坚持“多方联动”,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积极与区公安局、区交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司法局等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社区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通力合作、群策群力”的工作格局,坚持联合依法整治校园及周边各类乱点乱象,根治校园及周边顽疾,创设让社会放心、家长安心、师生舒心的校园周边综合环境,不断提高校(园)师生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强化督导考核,创设“奖优罚劣”的生动局面  

各成员单位要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强对平安校园建设目标落实情况的督导,奖优罚劣,逗硬考核。区教育体育局(建设“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日常工作(在“四川教育应急指挥平台”的填报情况)、暗访督查等情况,每个年度进行考核,第一年授予“一星平安校园”,连续两年授予“二星平安校园”,以此类推,授予三星四星或多星级平安校园。凡在考核年度内发生累计叠加扣分情形的,应重新申报平安校园评定,星级重新计算。  

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存在严重疏漏、安全稳定事件多发或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的将进行约谈、通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不参与当年各级各类评优评先。  

注:如此《方案》中涉及人员工作变动,由其所在岗位新任人员接替。  

  

  

  

  

  

  

  

  

  

  

  

  

  

  

  

  

  

  

  

  

  

  

  

  

  

  

  

  

  

  

  

  

  

  

  

  

抄送:市教育体育局,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      

遂宁市船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6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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