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就业局、农服中心:
根据《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社〔2025〕27号)文和领导批示,现清算下达你单位2025年中央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请按照《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收入列入“1100248一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将支出功能分类列入“2080799一其他就业补助支出”科目,并按具体用途分别列入相关项级科目。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原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补充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不得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请按照《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委办〔2022〕41号)的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5年中央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船山区财政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