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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山法院发布上半年涉毒案件审判情况:49人获刑

来源:船山区 发布时间:2015-06-2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6月19日,“遂宁法院2015年惩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发布会由市中院政治部宣教处处长温玉霞主持,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泽斌发布了“全市法院2015年毒品案件审理情况”,市中院刑二庭庭长席晓英发布了“全市法院惩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船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聂彩弟受党组书记、院长王义禄的委托代表船山法院向全市发布“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2015年上半年涉毒案件审理情况”,并通报了船山法院惩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船山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共计40件49人,比2014年同期增长14%,涉毒案件呈犯罪主体低龄化、男女混合化、犯罪类型多样化、犯罪手段隐秘化等特点。其中,容留他人吸毒犯罪呈高发态势。为净化社会环境,维护和谐稳定,船山法院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行动、依法履职,始终坚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一是认清形势、提高审判人员素质。针对毒品犯罪高发势头,涉毒案件上升迅猛,船山法院充分认识涉毒案件审判的重要性,始终保持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将禁毒摆在审判工作重要位置,配齐配强审判力量。目前,船山法院刑庭共配备审判员5名、书记员3名,其中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研究生各一名。及时任命书记员为助审员,提拔审判员为刑庭副庭长。同时,以多种形式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集中组织学习讨论毒品犯罪最新司法解释、《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加强与广安、黑水法院的业务交流、组织干警参加中省市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警业务水平。

  二是依法履职,严厉惩处毒品犯罪。为有效遏制毒品犯罪,船山法院始终坚持高压态势,严厉惩治毒品犯罪。对组织领导者、累犯和毒品再犯者,按最高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予以上限顶格判处,沉重打击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如被告人袁某某伙同他人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船山法院依法决定逮捕袁某某,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各2万元。同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检举立功、自首等从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船山法院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分化瓦解犯罪。

  三是严格审查,确保案件审判质效。严格按照《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开展涉毒案件刑事审判工作,对涉毒案件审理报告要求必须有明确具体的量刑步骤,否则合议庭、审委会不研究讨论。对重大疑难涉毒案件,主动争取上级法院指导。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旁听,加大监督力量,提升审判质效。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针对新成立的河东分局和经开区分局实际情况,加强对刑侦人员收集证据和固定证据的业务指导。同时,刑侦办案人员主动对自己承办的案件予以旁听,提升工作能力。

  四是加强协作配合,增强打击合力。为确保毒品犯罪案件妥善处理,船山法院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监狱、教育、宣传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并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建立了日常沟通协调机制,互通信息。近年来,船山法院共组织召开公、检、法毒品案件联席会6次,积极听取公安、检察对毒品犯罪案件的处理意见,增强打击毒品犯罪整体合力。

  五是延伸审判职能,开展禁毒治理。在做好涉毒案件审判的同时,船山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禁毒综合治理工作。在开展“全省法院毒品犯罪案件专项审判暨集中宣传月”活动中,船山法院成立了由分管院长任组长,刑庭、办公室、行装科、立案庭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严格落实“专项审判暨集中宣传月”工作任务。5月22日,船山法院在第一审判庭举行“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大会”,对7件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通过涉毒案件专项审判并进行公开宣判,严厉惩处了毒品犯罪行为,有效震慑了涉毒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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