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4033X/2021-00525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区经信科技局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1-06-15
  • 发布日期: 2021-06-15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船山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遂宁市船山区工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经信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1-06-15 14:5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船经科发〔2021〕50


各乡镇(街道)园区、相关企业

现将《遂宁市船山区工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船山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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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工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经信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遂经信办〔2021〕17号)安办《关于印发遂宁市船山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遂安办〔2021〕58号)区安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补充通知》(遂安办〔2021〕60号)和6月4日省、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在全区工业领域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市内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红线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聚焦建党100周年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围绕“控风险、除隐患、防灾害、压事故、保平安”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执法力度、深化源头治理,集中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筑牢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底线,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重点任务

(一)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突出问题

1.严查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重点整治企业领导层、管理层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制定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特殊作业和外包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不到位;双重预防机制建立不完善,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受限空间、检维修作业等特殊作业审批不严格、风险评估和管控措施未落实;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制定培训方案、计划,新进员工培训时间达不到培训要求或未经培训就上岗等问题;应急救援无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处置措施不具体、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以及未组织开展演练等突出问题。

2.整治监管责任不落实。重点整治各单位贯彻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责任落实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红线意识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风险辨识管控不及时不全面,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不彻底;安全生产监管存在执法宽松软,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等突出问题。

(二)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1.危险化学品。紧盯“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设施的设置、罐区安全监控情况,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落实情况,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现场管理和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制度情况,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分级、重大危险源分级备案、管控情况等;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的专项检查和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等工作;强化安全措施情况,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

2.工贸行业。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 场所、喷涂作业场所安全监管;督促企业编制、使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抓好员工教育培训、作业审批、警示标志设置、职业健康工作、应急救援装备配置演练、安全投入和防燃爆、泄漏安全措施等工作落实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安全措施;彻查立整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强化企业新、改、扩建过程监管。

(三)集中整治自然灾害带来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会同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风险动态联合会商,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对厂区内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集中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整治,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避免因洪涝、地震、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次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要严格落实“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等刚性要求,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准备,确保及时高效处置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宣传教育。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安全宣传“五进”为抓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深入宣传集中整治重点、进展情况、经验做法,以及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组织认真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通过曝光典型案例、通报重大隐患案例、制作专题片、开展图片展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着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排查整治。各单位要针对汛期、高温期、“七一”等重要时间节点,聚焦危化、工贸、电力、成品油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化专项整治集中攻坚,集中组织开展拉网式、穿透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本辖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治措施、时限、责任、资金、预案,严格实行“跟踪督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确保限期整治到位,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三)集中督查检查。各单位要围绕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以及中秋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以及蹲点督导、包保督导等方式,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集中整改“回头看”。各单位要对国、省、市安委会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督查、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隐患,以及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期间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暗访暗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严格实行“清单交办、跟踪督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强力推动事故风险隐患“清零”,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彻底,坚决防止因整改不到位酿成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好集中专项行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整治任务,细化整治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区安办将把此次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纳入 2021 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专题考核。

(二)压实安全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抓手,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把集中整治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对在集中整治期间因工作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或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的,严格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并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统筹协调,注重工作实效。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密切配合,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整治合力。要把开展集中整治与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时间精力,整合资源力量,扎实抓好整治集中任务落实,做到整治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坚决防止出现“两张皮”现象。

(四)做好应急准备,规范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结合汛期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突出“精”“专”“快”,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操性;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调度,动态掌握有关工作情况,按规定及时报送灾害事故信息,坚决避免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要加强实战演练,备足应急物资,随时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快速出动、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从6月份开始,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每月10日、20 日向区经信科技局报送一次工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由区经信科技局汇总后报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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