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发改〔2014〕42号
遂宁市船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调整省级示范幼儿园伙食费标准的
批 复
北辰街幼儿园:
你园《关于增加幼儿点心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调整项目及标准
伙食费:增加40元/月(点心费增加为二点)
二、收费管理规定
(一)各幼儿园收取的伙食费(点心费)属服务性收费,本着家长自愿,按月据实收取,当月结清,不得赢利。
(二)各幼儿园接此通知后,应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在收费公示栏上公示,及时变更《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主动接受价格、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仍严格按照遂船发改〔2013〕34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本文件调整的收费标准执行时间:2014年春季开学执行。
遂宁市船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2月13日
遂宁市船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