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公船发〔2021〕40号
一、通告时间
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6月8日。
二、 启用时间
2021年6月9日起正式启用。
三、 新增区间测速设备点位(两处)
1.国道G318线永兴段2256公里+100米处——2263公里+100米处(双向);
2.国道G246线复桥段28公里+10米处—— 36公里+600米处(双向)。
四、 限速值
区间测速限速值为:国道G318线永兴段60km/h,国道G246线复桥段40km/h。
五、 区间测速设备可记录的违法行为
新增区间测速设备可记录机动车超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 拨打、接听电话,驾驶机动车时驾驶人未系安全带,故意遮挡、 污损机动车号牌,套用其他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六、 注意事项
自2021年6月9日起,对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取证后,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 相关规定对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 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