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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 关于涪江流域联盟河支流(船山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永兴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 涉河方案的批复

来源: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12-27 10:1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船山生态环境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批涪江流域联盟河支流(船山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永兴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涉河方案的函及相关方案资料收悉。该项目作为涪江流域联盟河支流(船山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其中一个子项目,遂宁市船山区发展改革局遂船发改许可20201号文进行立项批复项目业主为遂宁市船山区生态环境局,设计单位为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评价单位为四川众鑫成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73我局在船山区组织召开了涪江流域联盟河支流(船山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永兴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涉河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评价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报批稿。经专家再次审阅后,出具了《涪江流域联盟河支流(船山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永兴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

涉河方案》(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技术审查意见,现就该工程涉河方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联盟河永兴镇场镇段实施涪江流域联盟河支流(船山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永兴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

二、基本同意按《方案》中涉河设计方案实施。

工程管道沿联盟河右岸埋地敷设,桩号K0+000~ K0+020.6K0+499.6~ K0+595之间管道均位于河道管理线外,其余管道均位于河道管理线内。管道总长度595m,管材采用PE管,管径为DN200,公称压力为1.0MPa,连接方式为热熔连接。管道上部覆土厚度为1m,设计管中心标高为279.10m-281.27m;管底最低标高为279.00m-281.17m

工程控制点坐标已在方案和专家审查意见中明确。

三、基本同意《方案》中有关水文河势行洪防洪评价分析原理、计算方法等成果

专家审查意见和《方案》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意见,请单位务必予以落实。

你单位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严格按批准渣场进行堆放,并做好渣场的水保、环保等防护工程。严禁向河道内倾倒或占用河滩地堆渣,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工程建设期间,必须严格按照上报涉河方案实施进行建设实施,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当地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七、因项目涉及汛期施工,你单位应组织项目参建单位编制年度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报送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备案。

本批复的为该项目涉河审查同意书,不涉及其他项目临时工程建设涉及其他审批事项的还应报住建、交运、农业农村等其他相关部门批准。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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