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南办发〔2022〕9号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南津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南津路街道2022年春节期间烟
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各社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遂宁市市城区及周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遂府通〔2022〕1号)和《关于印发遂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遂府办文〔2022〕8号)要求,确保人民群众过上安全、环保的新春佳节,经街道研究同意,现将《南津路街道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巡查情况信息表》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南津路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27日
南津路街道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
禁燃禁放工作方案
按照遂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督导工作的通知》要求,让市民知晓并遵守烟花燃放和爆竹销售管理有关规定,确保人民群众过上安全、环保的节日,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营造春节期间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南津路街道辖区属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任务艰巨,各股室、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张贴公告、悬挂横幅、广播等多种渠道宣传方式,以禁燃禁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引导,争取市民群众对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自觉遵守禁燃禁放有关规定,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各股室、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加强巡查、值守,对重点地段、场所、人员密集区域等展开全面、彻底巡查,定岗定责、严防死守,落实好领导班子带班巡查的工作机制。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有效落实,街道成立了2022年春节期间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加阳 党工委书记
危智勇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牟 宇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郭浩聪 党工委副书记
蒋 杨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王苏青 党工委委员、组宣统战委员
周 健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陈小凤 街道办副主任
陈巧玲 街道办副主任
周 斌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梁兴宇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海军 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林 丽 社会服务办公室主任
陈艳平 党建办公室主任
聂荣江 南津路派出所所长
邹 雷 南津路执法大队队长
曾双扬 南津路市场监管所所长
杨 明 邮拱局社区党委书记
雷中燕 凯东社区党委书记
李 原 电江路社区党委书记
唐莉莉 玉泉街社区党委书记
陈 艳 天宫路社区党委书记
关春华 天兴社区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城管办,具体负责统筹此次禁燃禁放巡查工作,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和检查监督,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协调各部门之间关系。
三、成立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巡查组、值守组
(一)街道巡查组由以下人员组成:值班领导3人,值班人员6人。
(二)各社区巡查组由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等组成:值班人员2-4人。
(三)巡查、值守时间:2022年1月31日-2月15日
在春节期间,各巡查小组要做好重点地段、重点时段的巡查工作。重点时间主要集中在1月31日20:00至2月1日1:00,2月1日5:00至8:00,2月15日20:00至2月16日1:00。重点地段主要是南津路辖区河堤周边南至二桥桥头、北至水上嘉年华,辖区小区周边及其他人员聚集场所。各单位要展开地毯式巡查,当天的巡查小组要带上红袖章,携带必要的防灭火器材,到辖区重点区域巡逻,对发现违规燃放的行为及时制止。
四、落实每日一报制度
各巡查小组负责填报《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巡查情况信息表》,于每日15:00前上报至街道城管办,邮箱:1287942846@qq.com;特殊情况报街道值班室,电话:2297955。
五、工作要求
各股室、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此次巡查工作,严格落实工作任务,广泛开展禁燃禁放宣传,开展高频率、地毯式巡查,对违法燃放行为及时劝导并制止。无法制止的,要收集证据并立即上报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或辖区派出所进行处置,力争春节期间我辖区实现“零燃放”、“零炮声”,为辖区居民创建一个安全、环保的节日。
附件
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巡查情况信息表
| 带班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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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处置及执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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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查小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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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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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小区(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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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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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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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宣传资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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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阻燃放单位、个人(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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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烟花炮竹(箱、盘、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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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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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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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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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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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单位: 巡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