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遂宁市船山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世代工程”来抓,为适应生态文明建设新一轮的工作要求,科学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再上新台阶,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完成了《船山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从优化生态空间、发展生态经济、巩固生态安全、践行生态生活、完善生态制度、弘扬生态文化等方面,提前谋划,适当超前,明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建设任务与重点工程。
二、主要内容
《规划》内容包括五大板块。
(一)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全面总结了船山区近年来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六大阶段性成果,客观分析了船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三大问题;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梳理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决策对船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二)规划总则。明确了船山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范围与期限和规划目标。
(三)规划任务与措施。对照国家和上级战略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内涵要求,以解决区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补齐生态文明建设短板、落实国家和区域有关部署等为重点,突出船山区特色、因地制宜从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方面提出规划重点任务体系。
(四)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针对船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整合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正在实施项目、计划实施项目等,进行优化、完善,围绕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类,开展相应的50个重点工程建设,总投资约为394208万元。
(五)保障措施。从法律保障、组织保障、资金保障、科技保障和社会参与等方面,明确了规划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