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市监函〔2022〕7号
黄皓代表:
您在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设立乡镇活禽集中宰杀的建议》(第4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农贸市场活禽宰杀管理不到位被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纳入“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后,按照市、区规范城区农贸市场活禽定点宰杀管理的总体安排部署,我局联合农业农村、综合执法、公安、街道等部门,牵头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市城区已经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关于农村地区活禽宰杀工作的管理,目前,全市均未明确要求施行集中宰杀的规定,市、区政府也没有把农村活禽宰杀工作纳入整治范畴,市场监管局主要针对市场上宰杀后的白条是否经过检疫。
设立集中宰杀点是一个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参照市上在经开区最新设立的集中宰杀点,是由市政府统筹安排,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工作,督促经营户入场,商务局、自规局负责选址、规划,
农业农村局负责技术指导,属地负责建设工作。关于您提出的设立乡镇活禽宰杀点的宝贵建议,我们将积极向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建议。
目前,我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市政府也组织各部门多次召开商讨会议,关于农贸市场的管理已经上升到立法的高度,在条例出台后,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将进一步明确,届时,对于我区乡镇活禽宰杀管理工作将会更加规范、有序。
遂宁市船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