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区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04-13 10:3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船综执函〔202224  

  

胡蓉、吴琼英、李曦委员:  

你(们)在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实行垃圾分类的建议》(第3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关于你们提出的建议1(广泛进行宣传动员),我局已在商务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并向过往群众发放生活垃圾分类资料;2021912日,在遂宁新闻网新闻综合直播频道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按照《遂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遂办函〔202031号)《遂宁市船山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遂船府办202014)等相关文件要求,对社会公众广泛进行宣传动员,这一建议牵头单位为区委宣传部,该职能职责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  

(二)关于你们提出的建议2(将居民区垃圾简化为厨余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方便居民投放,在乡镇、农村中分类厨余垃圾、生活垃圾及农业生产垃圾,在工业区将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等),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969)文件要求,明确我省生活垃圾分类模式为四分类,即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按照省市相关文件,我区实行住宅小区四分法:即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单位的办公室或生产经营场所三分法: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文化体育场所、公园广场、商业设施、公共道路等公共场所两分法:即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所有场所内的食堂和餐饮单位应设置厨余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进行分类投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场所三分法:即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所有场所内产生有害垃圾的应当对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三)关于你们提出的建议3(在中小学教育中,增加垃圾分类、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内容),根据《遂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遂办函〔202031号)、《遂宁市船山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遂船府办202014)等相关文件要求,牵头单位为区教育体育局,该职能职责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  

(四)关于你们提出的建议4(对现行的收运处理体系进行健全),我们在住宅小区安装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垃圾桶;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单位的办公室或生产经营场所安装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垃圾桶;在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文化体育场所、公园广场、商业设施、公共道路等公共场所安装了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垃圾桶;在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场所安装了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垃圾桶。所有餐饮企业的餐厨垃圾桶严格按照全区餐厨垃圾收运时间(上午830-10401400-16002030-2230)进行收集,并将餐厨垃圾统一运送至餐厨垃圾处理企业。服务外包公司每天安排固定人员对废弃口罩进行专人回收,并交至遂宁洁城环境卫生有限公司进行专业处理。将居民丢弃的有毒有害垃圾进行专门暂存。在垃圾转运过程中,我区按照垃圾分类的模式,将其他垃圾转运至国开区象山路垃圾中转站,再由川能环卫将其转运到川能能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  

二、下步打算  

为了进一步健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我局将继续加强健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的完善,大力着手于对垃圾收运体系进行重新规划设计。  

欢迎你(们)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遂宁市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4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