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4033/2021-00365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1-04-16
  • 发布日期: 2021-04-16
  •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委员会 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4-16 11:3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做好我镇本年度秸秆禁烧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委员会  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2021416日       


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

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区关于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文件精神和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特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秸秆禁烧是严肃的政治任务。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结合,促进秸秆资源循环利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 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镇、村(社区)两级责任体系,在全镇范围内实施全域、全时段秸秆禁烧,确保不出现全市“第一把火”,确保不出现连片露天焚烧造成空气污染。

三、 工作时段

今年秸秆禁烧工作重点时段分为夏季与秋季两个时段,夏季为4月中旬至6月下旬,秋季为8月中旬至10月下旬。

四、 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多责”,镇人民政府成立秸秆禁烧综合协调小组(详见附件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秸秆禁烧具体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部署工作,建立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地块的分片包干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做好本村(社区)的秸秆禁烧及露天焚烧等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牵头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党政办、党建办、社会事务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财政工作办、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宣传文化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秸秆禁烧工作(详见附件2),纪委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

(三)广泛宣传动员。由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牵头,镇直相关单位及各村(社区)配合,充分利用微信、短信、村社广播,采取悬挂宣传横幅、树立公示牌、召开坝坝会、印发倡议书、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动员、宣传该项工作,各村(社区)要通过广播等手段,组织干部深入农家农户、田间地头,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动员,为秸秆禁烧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做好巡查劝导。各村(社区)要做好统筹安排,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提前谋划,提早部署。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采取组建巡逻队、设立瞭望哨等手段加强巡查,在关键时间节点,乡镇干部要蹲村守点,第一时间发现、处置焚烧秸秆现象。(重点位置如:1遂绵高速永兴段两侧1公里范围内2铁路沿线、318国道、吉东沿线各村、304省道沿线两侧1公里范围内。3油库、加油站、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1公里内。

(五)强化综合利用。要始终坚持“疏导结合、以疏为主”原则,在秸秆集中产生时段,有组织地收集、运输、粉碎、利用秸秆,严禁大量秸秆堆放在田间地头,防范焚烧和安全隐患。

(六)严格考核问责。将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各村(社区)目标考核重要指标,对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依据发现的焚烧点位数严格扣减当年度目标分值。由省、市、区巡查组每发现一处焚烧火点扣所社区)秸秆财政补贴2000元;由镇督查小组发现或群众举报并核实确认的每一处火点扣所社区)秸秆财政补贴1000元(含黑斑、痕迹、火点)。所扣金额超出了发放秸秆财政补贴,其余金额从当年该村(社区)运维经费中扣除。对因工作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被区级及以上部门通报“第一把火”、出现全区“第一把火”、出现连片露天焚烧造成空气污染的,问题线索将移交相关部门,严肃追责。

 

附件:1、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秸秆禁烧综合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2021年度秸秆禁烧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秸秆禁烧综合协调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黄自然    党委书记

范昊东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唐文君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赖乾旭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淳树卓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人防办主任

胡谭伟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刘兵华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邓清芮    副镇长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员:张勤书    党政办主任

李昌伦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主任

姜通友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钱施雨    永兴派出所所长

     永兴城管执法中队队长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干部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由唐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丁文同志为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2021年度秸秆禁烧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单位

工作任务

1

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定期收集、通报秸秆禁烧相关信息联合镇纪委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巡查暗访,对发现的秸秆焚烧和秸秆大量堆放存在焚烧隐患的,及时通报相关村(社区)予以处置;对可能危及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的焚烧事件,及时做好灭火救援工作。

2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督导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农机、农村能源环保和土肥等机构的服务功能,推广普及有关技术,切实提高秸秆直接利用率

3

镇自然资源规划所

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烧毁树木的行为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4

镇派出所

对不听劝阻、肆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等严重后果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

5

各学校

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向学生及家长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安全知识。

6

镇财政办

落实有关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补贴、扶持、奖励等资金政策。

7

镇党建办

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的宣传;负责对我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组织开展舆论监督,为禁烧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8

镇纪委

对各村(社区)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参与巡查暗访工作;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造成空气污染的责任人移交有关部门追责问责。

9

村(社区)

落实有关秸秆禁烧工作,组建巡逻队、设置宣传点,加强关键时间节点的巡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监管,严禁大量秸秆堆放在田间地头;做好解释宣传工作,及时宣讲政策和相关要求;对焚烧秸秆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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