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府办发〔2014〕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方便人民群众办事,提升政府形象,实现规范运行。根据区政府总体安排部署和区政府三届19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现将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在4月底前所有便民服务中心整改全部达到通知要求。
一、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
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首问责任、限时办结、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领导带班值班、AB岗位、卫生保洁、去向告知、行为规范、考核管理等制度,上墙公开并严格执行。
二、进一步规范运行模式
(一)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要履行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责任人职责,每月至少研究便民服务中心工作2次。
(二)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乡镇、街道分别落实一名副职兼任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坚持一线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有效开展。
(三)相对固定人员。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每天均有一名分管领导处理便民服务中心事务。明确并落实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大厅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并上报区监察局效能监察室和区政务中心备案。按照“思想好、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总体要求选派好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服务事项的承办。业务人员固定后无特殊情况不作更换。
(四)动态调节。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可适时调整便民服务中心上班人数,但原则上逢场天必须全员到岗,其余时间至少有1—2人在岗上班。
(五)各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站。从村“三职”干部中确定1—2名担任代办员。免费为群众代办相关事项,便民服务代办站要求标识规范,制度完善,代办事项登记齐全,便民服务站和代办员纳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和考核。有条件的乡镇组织村干部每月末逢场日轮流在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为群众办理相关服务事项。
(六)按时上报信息。各乡镇、街道每月5日前向区政务服务中心报送事项办理数据报表和相关信息资料。根据实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分管领导汇报相关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反馈。以便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措施。
三、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
(一)创造温馨环境。为方便办事群众,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内要添置休息椅、饮水机、指示牌、电视等便民服务设施,并购置花草装点、美化大厅,切实为群众提供温馨的办事环境。
(二)做好信息公开。将便民服务中心所承办的服务事项,包括事项名称、申办材料、办理流程、承办窗口、联系电话、工作人员等基本信息,在大厅予以公示。
(三)凸显服务内容。从整合行政资源和办公资源出发,务必将劳动就业、民政救助、计划生育、新农合、新农保和涉农补贴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办理较多的便民服务项目纳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四)转变服务方式。便民服务中心要坚持“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不断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大力倡导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尽最大限度地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灵活的服务方式。
(五)提高办事效率。在优化流程、减少环节的基础上,要尽量缩短办结时限,让群众少等待、少花费、少跑路。杜绝超时件、超期件出现,确保按时办结率、现场办结率均保持100%。
四、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
(一)挂牌上岗。坚持工作人员佩证上岗,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台,确保大厅秩序优良、井然有序。
(二)规范言行。执行好《政务服务行为规范》,在服务过程中切实做到仪态大方、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周到、耐心细致,体现窗口工作人员良好形象。
(三)严格纪律。建立和完善对窗口工作人员每月考核机制,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按时到岗到位,严禁工作人员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在办事大厅抽烟,严禁与办事群众发生争执,
(四)加强考核。坚持每月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和“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建立健全窗口工作人员“优服务、比业绩、争一流”的竞争激励机制。
五、进一步强化运行监管
(一)强化业务指导。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大对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
(二)强化监督检查。区监察局效能监察室、区目督室、区政务服务中心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形式深入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行。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立意见箱,定期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
(三)强化责任追究。区监察局效能监察室、区政务中心要落实专人采取随机或不定时提取视频监控截图,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情况进行适时监督管理,凡发现一次不能正常开门办公的,由区监察局效能监察室、区目督室给予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等处理。被省、市电子监察系统、媒体等社会监督力量发现违纪违规事件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逗硬扣减乡镇(街道)的年终目标考核分。
(四)强化激励机制。对重视建设、运行规范、管理严格、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由区政务服务中心向省、市、区推荐为“先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并加强宣传力度。在全区范围内树立先进典型。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