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水〔2021〕103号
各股室: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厅字〔2018〕17号)精神,因机构改革与人员调整,为切实贯彻落实机构改革之后的扫黑除恶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船山区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组 长:吴凤琼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彭 舸 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振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志刚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杨 平 党组成员
赵长弓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 员:唐鹏森 王 雄 刘 蓉 龙从甫 何金龙
程 晓 陈 维
下设办公室于水政监察大队,由徐江负责领导小组日常性事务工作,具体联系人员为唐鹏森同志。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