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电子竞价采购操作流程
(一)收件
1.审查采购审批表的完整性(如:采购人、财政部门是否签字盖章,采监股对采购方式的批复意见是否为集中采购;如不是,按批复的采购方式交还业主自行实施),论证资料是否齐全。
2.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二)制作招标文件
1.根据《论证》确立的采购方式、标准、评分细则,制作招标文件初稿。
2.制作完成的初稿交于采购人复核,无误后由采购人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发布
1.招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采购方式拟定开标时间,并将该项目具体信息与招标文件一起提交发布至四川省政府采购网。
2.经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审核通过提交项目相关信息后,在遂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挂网接受潜在投标人报名。
3.项目发布后,登记制表,通过双人检查的方式保证项目发布程序合法。
(四)开标
1.项目开标前一天致电采购人,通知抽取专家事宜。
2.开标当天相关开标事宜由专人负责。
3.开标结束后,收齐资料,归档。
(五)质疑
1.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如采购方式等)质疑,由我单位进行处理回复;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参数存有质疑,我方将质疑内容交由采购人,再由采购人回复至我单位,我单位根据采购人回复整理后交由交易中心主任审核,无误后在公示期间回复投标人。
2.对开标结果的质疑。投标人如对开标结果提出质疑,我单位根据质疑内容进行审查,审查结果由交易中心主任审核通过后回复至投标人。
二、电子竞价采购操作流程
(一)收件
1.审查采购审批表的完整性。如:采购人、财政部门是否签字盖章,采监科对采购方式的批复意见是否为集中采购;如不是,按批复的采购方式交还业主自行实施。
2.采购人录入参数审核。如:审批表中采购项目有具体参数的,审查参数是否具有排他性条款,如有则建议采购人修改;如无具体参数,采购人将采购项目录入系统后,交易服务中心在系统中对照采购审批表进行核对。
(二)挂网、开标
1.审批表审查无误后,采购人自行录入项目信息,经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在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价。
3.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放弃中标资格。
(三)保证金退还
开标完成后系统自动退还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需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
三、资料整理归档及数据统计
(一)每天开标后,对所有项目进行资料审核,数据录入和归档。
(二)每月对电子竞价完成项目的资料(审批表、中标通知书等)进行归档保存。
(三)整理每月的开标数据制表上报财政局采监股和中心办公室。
四、政府采购退还保证金制单
(一)手动退还保证金资料审核。审核内容包括:退款金额、公司名称、退款申请、银行凭条等。审核无误后制单,按照工作员初审、中心主任复核、中心分管领导审批的程序退还。
(二)系统自动退还保证金。需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后台系统自动退还投标人保证金。
政府采购非电子竞价流程图
政府采购电子竞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