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府发〔2017〕16号
区直各相关单位、区内各金融机构: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财政金融互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财政金融互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
十条措施
为激励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我区实体经济发展,结合船山区实际,特制定我区深化财政金融互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
一、严格落实中省市财金互动奖补政策,凡中省市关于新型金融机构资本公积金补助、金融专项债券奖补、支农支小贷款补助、基金投资项目补助等各项奖补政策,足额及时、程序简便、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二、实施新增客户首贷奖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无贷款记录的法人企业发放的首笔贷款,整合各级财政资金按年度发放首笔贷款总额的1‰对经办金融机构给予补贴。
三、金融机构涉农增量贷款奖励,对市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且不良贷款率较低的金融机构,按2%的比例给予奖励。
四、实施精准扶贫贷款奖补,对向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年度实际发放贷款总额的1%对经办金融机构给予补贴。
五、建立企业风险贷款基金,凡为辖区内创新创业、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等实体企业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发生的损失,按贷款损失额的30%予以补贴。
六、实施财政资金统筹存储,实行财政性资金存款与商业银行贷款挂钩,在保障社保资金中标存储机构存款基数的情况下,除国库存款以外的财政性资金按照商业银行上年末对本地贷款余额、季度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等指标权重,实行统筹存储。
七、实施国有企业存贷统筹,根据辖区内金融机构对实体企业贷款存量和增量,统筹全区所有国有企业流动性存款资金,实现贷多存多、贷少存少、不贷不存。
八、提升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能力,凡与瑞隆现代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作、银行风险分摊比例在30%以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其账户留存3000万元的保证金,引导担保公司合作银行敢于放贷款、主动降风险。
九、扩大应急转贷资金规模,将应急转贷资金池通过多渠道资金注入扩大至8000万元,帮助成长性好的企业缓解因转贷问题带来的经营困难,缓解放贷银行不良贷款风险。
十、实施金融目标考核激励,制定可量化的考核指标和考核系数,将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每年集中兑现一次奖励,以此回馈金融机构对我区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