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4033/2022-41740713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       号:遂船自然资规〔2022〕24号
  • 成文日期: 2022-03-23
  • 发布日期: 2022-03-23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遂船自然资规〔2022〕24号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03-23 16:2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已经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23日

 

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川委发〔2021〕23号)以及《四川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1〕77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强化引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区委关于依法治区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船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全过程,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高质量发展,为筑“三城”兴“三都”、加速升腾“成渝之心”,奋力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船山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制度健全、职责完备、覆盖全面、精准高效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全区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显著提升,干部职工特别是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显著提升,全社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升,资源国情意识和依法保护、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意识显著提升。

(三)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确保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人民群众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的法治需求精准普法;坚持服务大局,以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助推部、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坚持系统观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实践统筹推进。

二、明确重点,深入学习法治宣传教育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作为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为干部职工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党内法规。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以及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基本制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坚持把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程抓牢抓实,深入学习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的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协调。

(三)深入学习宣传行政基本法律知识和民法典。全区系统特别是领导干部和行政审批、不动产登记、督察执法、复议诉讼等岗位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基本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等法治理念,切实增强行政程序法律意识,持续提升运用行政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全区系统要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聚焦民法典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深入学习民法典,掌握民法典中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密切相关的内容。明确权力边界,牢固树立限制公权、保护私权的理念,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加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学习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长江保护法等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围绕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不动产登记、生态保护修复、地质灾害防治等内容,向全社会大力普及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常识,重点抓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自然资源督察办法》等“十四五”期间制定或修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学习宣传解读。

三、突出对象,切实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

(一)狠抓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局党组书记是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法治讲座学法、重大决策前学法和警示教育学法等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考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

(二)狠抓岗位法治教育。全面加强全区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教育,牢固树立学法律就是强素质、抓业务的理念。重点抓好行政审批、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监督执法、信访等直面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建立岗前法治培训、定期轮训、不定期考法等制度,推动其熟练运用行政法律知识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规定,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三)狠抓全民法治宣传。扎实推进“法律七进”,区分普法对象和法治需求,开展个性化、精准化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素养和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强化对青少年、村(社)“两委”班子、村民居民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开展耕地保护、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地灾防治等宣传教育。针对建设单位、地勘单位、矿山企业等行政相对人,精准推送法律法规政策。围绕人民群众关切的集体土地征收、不动产登记等热点问题,加强以案说法、以法析理,引导依法维护权益。

四、注重成效,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水平

(一)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制度。进一步完善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政策清单、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落实“四个一”学法工程,即每年组织一次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一次“12·4”国家宪法日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一次现场或网络行政诉讼庭审旁听、一次线上学法考法。利用“自然资源大讲堂”“学习日”“重要宣传日”等载体,开展常态化法治教育,实行业务培训必须普法。充分发挥法治台账图册的宣传教育作用,全面推行法治账图汇编成册,岗位法治导图上墙,促进业务与法制紧密结合。建立与司法系统、其他行政机关互学联动机制,推动将自然资源和规划基本法律知识纳入各类培训内容,着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氛围。

(二)优化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创新自然资源和规划普法方式,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拓展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积极参与全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规划,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探索建立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利用规划馆、政务服务窗口、不动产登记大厅、文化长廊等场所设立法治“微景观”(法治文化墙、法治宣传栏等),通过视频动漫、展板、宣传手册、宣传品等,向人民群众近距离宣传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围绕“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普法重要时间节点,集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生动、重点突出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探索推出一批有思想、有创意、接地气、效果好的船山特色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文化作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故事,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

(三)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实践。牢固树立“谁执法谁普法”“人人都是法治宣传员”理念,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全过程。在制定及修改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过程中开展普法宣传,扩大社会参与,回应社会关切,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前加大宣传解读普及力度。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过程中开展普法宣传,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典型案例发布等制度,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使行政执法过程成为向社会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在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过程中开展普法宣传,实时释法析理,结合实际,多形式开展遂潼两地联动普法,提供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服务,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

五、加强领导,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实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宣传责任。各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总体部署,贯穿于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全过程。

(二)加强保障支撑,强化宣传队伍建设。建立法治咨询员队伍,探索建立法律中心、法治工作室、法治宣讲团,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提供法律服务支撑。完善依托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基层组织力量开展法治宣传的体制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预算予以保障。推进重心下移,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法治业务建设,推动各类资源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考核评估。要将党组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结合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进行评议。要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设机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作为改革试点选择、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重要岗位锻炼等的重要参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