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水函〔2021〕140号
罗中金、唐贤才、陈巧云代表:
你们在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老池镇辖区内砂石船只管理的建议》(第3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采砂相关情况
为治理涪江采砂乱象,2017年清理过军渡下游沿河6家砂石企业。2018年4月,我区启动了砂石资源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拆除涪江沿岸51家散乱污砂石厂,规划砂石可采区,规范砂石企业环保、安全等标准。按照原砂石业主自愿入股投资建厂,组建8家砂石联合体,现已建成7家标准化厂房(其中双兴砂石厂已划归河东),实现标准化封闭作业。并按照一个标准化加工厂房一支船队“两个一”的砂石开采作业模式,要求一个船队4组采砂船只,严格控制船只数量。改革后,我区采砂船只由改革前79组减少为40余组。目前,我区现有采砂主船约44艘,配套驳船、货船等约213艘。
船山区采砂规划(2021-2025年)报告已编制完成并通过省水利厅审批,报告规划了8个可采区,规划可采区砂卵石总储量为1456.84万立方米,规划期控制采砂总量不超过620.64万立方米,采砂年度控制量为121万立方米,其中老池镇可采取采砂年度控制量79.15万立方米。
二、砂石船只管理情况
针对采砂船只管理,我局正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河道采砂监管,一是制度采砂船只优化方案,计划通过“三个一批”,将我区采砂许可证数量控制在24个(不含河东新区),即依据涪江船山段河道采砂规划和采砂年度实施方案中,对采砂机具控制数量的要求,制定过剩船只清单,明确优化减少一批过剩涉砂船只;通过砂石国有平台公司建立采砂船只协调、考核机制,处理一批船只;通过执法打击无证采砂,没收一批违法船只。将我区采砂主船控制在24艘,同步减少其配套船只数量。二是在船只上安装GPS等监管设备,加强办证采砂船只和机动货船动态管理,并督促相关部门将多余船只上岸或拆解,规范砂石开采。三是针对砂石等重点涉河领域,开展专项巡查督查,目前,我局巡查涪江等采砂敏感区域400余人次,办理涉水案件4起,有效落实禁采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加快落实采砂船只优化方案,减少全区采砂主船数量,督促过剩船只上岸或拆解,减小船只安全风险。同时,持续加强巡查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遏制采砂乱象。
此复。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
202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