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船山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遂宁市船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1-25 14: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船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船山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总结了2021年度船山区应急管理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面向社会公众发布政府信息的情况,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船山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公开渠道和强化监督考核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主要目标,为推进船山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应急力量。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按照条例的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重点围绕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强化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常规检查执法信息、预算及决算信息公开等内容,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78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截止12月底,我局未收到一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也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建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局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政务公开内容日常维护,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公开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舆情处置等工作。健全完善信息发布规范,在依法保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提高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五)监督保障
    将各股室、执法大队、信息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进一步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强化监督问责。同时我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自查及整改,对政务公开办指出的问题,均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船山区应急管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加大,尤其是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程度还需进一步提升,与公众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公开的需求、离群众对信息公开的迫切要求,仍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定差距。2022年,船山区应急管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部署要求,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信息及时公开,拓展公开内容。紧紧围绕我区提出的重要事项,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及时发布执行情况,明确责任,不断完善公开内容,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
   (二)压实信息公开责任,确保公开连贯性。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按照信息分类逐一压实公开责任,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扩展信息公开领域,增加信息公开连贯性,持续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三)提升信息公开能力,加强培训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各股室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实现信息公开内容的标准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标准,全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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