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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引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解读

来源:船山区 发布时间:2015-11-1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优化服务 财政支持 建设创业园

  船山多举措支持返乡创业

  ——《关于回引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解读

  主要任务

  1.着力培育优势产业带和集中发展区;

  2.充分发掘永河产业园、龙老片、唐桂片的产业发展优势,大力支持返乡人员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优势农业上档次、优品质、树品牌,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

  3.以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西部商品交易等电商平台为重点,积极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区),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利用互联网技术,发展农产品销售、商贸流通、近郊旅游等各类服务业,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实施六大返乡创业重点工作

  1.积极引导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

  2.加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园建设

  3.强化项目包装和推介

  4.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5.加强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对接

  6.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完善六大返乡创业政策扶持体系

  1.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2.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3.落实担保贷款政策、积极发展农业保险

  4.实施税费减免政策

  5.支持返乡创业园的创建

  6.落实各项创业服务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出务工人员回到船山就业创业。 如何激活“归雁经济”,支持这一庞大的群体融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潮?近日,船山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回引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实施六大返乡创业重点工作重点,完善六大政策扶持体系,积极有效支持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促进经济转型发展、民生有效改善。

  搭建平台+优化服务

  聚集创业要素

  搭建好创新创业平台,才能吸引更多返乡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发展。《意见》要求,要充分利用“四园两片”的优势资源,围绕推进地方特色农产品品质升级、品牌上档,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包装一批以白芷道地中药材、优质果蔬、花卉苗木、生态养殖等特色种养加工和休闲旅游等产业项目,建立完善创业项目库。

  结合船山实际,《意见》特别指出,要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打造电子商务优势平台及集聚区,大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船山区要积极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在全市率先建立完善区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进入“四川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及流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实施“企业入网”工程,推进网上网下市场融合发展。力争2015年内规模以上生产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电子商务应用率均达到20%以上;规模以上商贸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均达到40%以上。推进农产品上线工作,组织本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知名土特产生产及销售商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开辟“船山产品专区”,集中展示、宣传和推广船山产品。

  开拓更加广阔的适合返乡务工和经商人员的创业平台和载体,必须优化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对此,《意见》制定了多项创业服务措施。船山区将建立健全项目对接机制,落实项目服务秘书制度,做好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回引、项目推介、跟踪服务、要素保障等“一条龙”服务工作,推进项目落地。并通过深入开展返乡创业培训和指导,提升基层创业服务能力,落实公共服务政策等措施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

  财政支持+税费减免

  加大创业扶持力度

  《意见》从财政政策、税费减免政策和金融扶持政策上明确加大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支持力度。

  在财政扶持政策方面,《意见》明确指出,对外出返乡务工经商人员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办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办的企业,从企业通过创业审核的年度起,根据企业对地方经济发展、财政税收贡献情况,由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扶持补助。

  在实施税费减免政策方面,《意见》指出,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落实降费政策。在金融扶持政策上,《意见》指出,落实担保贷款政策、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充分发挥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的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财政贴息政策。

  加强返乡创业园建设

  带动外出务工人员创业

  为给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提供更好的创业条件,船山区依托现有平台优势,推进返乡创业园建设。《意见》指出,依托物流港、龙凤新城、观音湖、永河园,龙老片、唐桂片及各创新创业孵化园区(基地),充分整合利用闲置土地、厂房、校舍、批发市场、楼宇、商业街和科研培训设施等资源;通过聚集项目指导、创业培训、人力资源、金融支持、技术服务、法律维权、环保咨询、中小企业服务、风险评估等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完善创业园的服务功能;用2-3年时间,建设2-3个综合性返乡创业园区,8-10个专业化、特色化的返乡创业园(基地)。

  落实返乡创业园创建的支持政策,鼓励返乡农民企业家、社会组织和乡镇、园区积极创办返乡创业园。安排相应项目资金对口支持返乡创业园的水、电、交通、物流、通信、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落实支持农业设施用地政策,适当放宽返乡创业园用电用水用地标准,执行优惠价格,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对返乡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入园创业,租用园区内的国有土地和标准厂房给予政策支持。

  《意见》要求,加强返乡创业与科技创新有序对接。鼓励企业联合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建立开放式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促进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运用其创新成果返乡创业。健全基层科技管理服务机构,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建设创新示范场地、创意创业空间、创业实训基地、创业咖啡等孵化载体,打造线上网络平台,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提供科技服务,实现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有序对接、联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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