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府办规〔202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直相关部门:
《遂宁市船山区耕地开垦费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五届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