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经科发〔2021〕82号
各乡镇(街道)、园区、区直相关部门、各企业:
经研究,现将《遂宁市船山区工业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工作。
遂宁市船山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18日
遂宁市船山区工业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按照市、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减少工业污染排放,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紧盯大气污染防治工业源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和标本兼治,统筹源头防控和末端治理,围绕“散乱污”工业企业清理整治“回头看”、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重点行业污染综合治理、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强化执法监管等重点任务,实施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切实解决一批影响空气质量的工业源问题。
二、行动步骤
(一)治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3月
(二)治理阶段
1.集中治理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重点治理重点行业颗粒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不达标,“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不彻底,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不落实,日常监管执法不到位等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建立检查处置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对未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对拒不履行环保责任的企业,依法给予处罚。
2.总结提升阶段。从2022年3月1日至 2022年3月31日,分析总结集中治理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强化管理,进一步优化工作措施,进一步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成效。
三、重点任务
(一)“散乱污”工业企业清理整治“回头看”
1.按照标准不变、力度不减的要求,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清理整治“回头看”行动。各乡镇(街道)、园区作为“散乱污”工业企业清理整治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攻坚工作安排,依法依规开展整治攻坚工作,并建立动态处置台账。相关区级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整治执法专项行动,形成各部门执法专项台账,确保责任到位,监管到位,落实到位。
(二)推动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
2.对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综合产业政策、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以造纸、砖瓦、砂石等行业为重点,依法依规开展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按照全市2021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12月底前推动落后产能企业的关停或落后生产线淘汰。
(三)重点行业NOx、颗粒物污染综合治理
3.砖瓦窑行业
(1)鼓励推广窑炉保温系统提升改造,切实降低能耗,提高绿色化水平;提升自动焙烧技术能力,加快机器代人步伐和智能化技术改造,提高全市砖瓦窑自动化水平,引导企业不使用外投煤开放性燃烧。
(2)对纳入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的7家砖瓦窑行业企业,在生产线按要求安装用电监控和视频监控设施。
(四)深化重点行业VOCs污染综合治理
4.组织行业专家针对工程机械整机、印刷包装、家具、油墨涂料、木材加工等行业编制包含原辅材料替代、生产工艺提升、污染治理升级的全过程VOCs污染综合治理“一厂一策”模板。建立辖区涉VOCs企业管理台账。
5.持续推进低(无)VOCs原辅材料替代。在家具、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中鼓励推广低(无)VOCs原辅材料替代的技术、产品、工艺。力争推动工业企业创建省级工业领域重点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产品工艺替代示范项目。
(五)强化执法监管
6.加强大气污染企业环境执法检查,严格环境执法和现场检查,开展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网格化监管,加强工业炉窑排放、工业无组织排放、VOCs污染治理、“散乱污”工业企业违法排污等环境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1)环境行政执法机构要加强砖瓦、砂石、工业涂装等行业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对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2)开展涉VOCs排放企业排污口专项执法检查,对排污口设置不规范的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企业排污口设置不规范,但违规出具监测报告的监测单位,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3)由相关区级部门组织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产业政策、环境污染、无证无照违规生产、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安全生产六大专项执法行动。
(六)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7.对列入《遂宁市船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的企业进行全覆盖现场检查,督促企业按要求悬挂应急减排措施标志牌,严格执行差异化停限产减排措施,对未按要求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并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乡镇(街道)、园区、企业是工业领域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务必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工业污染减排各项措施,厘清工作责任,认真谋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相关区级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协调统筹,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各项牵头任务,确保工业领域污染减排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查检查。相关区级部门要加大各项任务的技术指导和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区环督办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健全通报考核约谈机制,压紧压实相关部门、相关乡镇(街道)、园区责任,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全力推动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落实见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相关乡镇(街道)、园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官方微博和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产业政策,及时宣传工业企业环保先进典型,曝光工业违法反面案例,提升企业知法守法意识,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