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直各部门,村(居)民委员会,仁里医院,常林小学: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仁里镇科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印发你们,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落实。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仁里镇委员会 遂宁市船山区仁里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
仁里镇科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以下简称《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厅字〔2019〕13号,以下简称《规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遂宁市市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遂委办〔2020〕49号)以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船山区县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遂船委办〔2020〕30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科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如下。
一、镇党委书记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一)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安排,不断提高全镇科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全面加强党对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镇党委会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建立健全镇党委委员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清单,督促各村(居)民委员会其他委员履行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村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四)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召开各村委员会会议或专题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重大问题,推动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五)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六)协调各方重视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担任镇政府正职的副书记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一)领导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二)坚持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镇政府工作重点,并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
(三)建立健全全镇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和镇政府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指导督促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执法能力建设,整合监管力量,优化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保障监管、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必需的经费和装备;
(五)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组织召开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听取各村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突出问题;
(六)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食品及食品相关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产业发展水平。
三、镇党委其他委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行业或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协助镇党委书记,统筹推进分管行业或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各村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各村、行业或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问题。
(一)镇专职副书记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职责。
协助镇党委书记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区委工作安排;督促指导镇食安办协助推动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二)镇党委委员的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职责。
1.镇党委书记岗位职责。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目标绩效考核,加大食品安全在目标绩效中的权重。组织镇食安办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2.镇党委副书记岗位职责。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各村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3.镇武装部长岗位职责。加强对民兵队伍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指导武装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职责。
4.镇食品安全办、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镇财政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宣传文化中心、镇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办、仁里派出所等各部门岗位职责。统筹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部门和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将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全镇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参考;推动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培训,加大各村干部食品安全培训力度;统筹组织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四、镇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行业或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协助镇党委书记,统筹推进分管行业或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各村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各村、行业或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问题。
分管统战、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的副镇长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职责。指导镇统战部门配合做好民族宗教领域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引导宗教界做好宗教场所食品安全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引导各村加强规范管理,有效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引导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围绕食品安全方面加强调研,形成意见建议供决策参考。
分管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文化方面工作的副镇长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职责。
教育领域:督促全镇各级各类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应对处置全镇各级各类学校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事件;指导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卫生健康领域:指导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指导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指导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及宣传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加强本单位集中用餐教育和日常管理;指导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医疗救治
民政部门:指导民政部门加强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工作;指导全镇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