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水〔2022〕36号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指导意见》(水监督〔2018〕323号)的相关要求,贵单位应每年全方位、全过程开展危险源辨识,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为切实保障水电站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特函请贵单位组织对过军渡、三星、龙凤、小白塔等4座电站开展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并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水电站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报告报我局备案。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