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1/2021-00031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1-01-28
  • 发布日期: 2021-01-28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船山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1-2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健康船山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        


健康船山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四川行动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7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遂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发〔2020〕4号)精神,结合船山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遂宁战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健康素养,自主自律、健康生活,早期干预、完善服务,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全面普及健康知识,全面干预健康影响因素,全面防控重大疾病,延长全民健康预期寿命,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到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得以提升,健康环境持续得到改善,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为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明显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健康服务能力达到较高水平,健康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有效控制,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进一步得到有效防控,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全国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建立完善区级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构建符合船山实际的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推进实施医务人员发布健康科普知识替代职称论文等激励方式,健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整合资源,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健康教育,把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目标转化为社会活动。全域推进健康促进区建设,分区域、分人群针对性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因地制宜强化效果。通过微信公众号开办健康科普栏目,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和常见传染病、慢性病防治知识为重点,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实施健康素养干预。加强健康教育指导,实施群众健康教育讲座,每个村(社区)全年开展健康知识教育讲座不少于1场。指导中小学校上好健康教育课。到2022年、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30%。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加强食品行业标准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四川居民膳食指导》,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完善临床营养科。因地制宜改良发展本地菜品,推动健康菜系品(牌)建设。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广泛开展“减油减糖减盐”行动,合理限制添加糖的摄入。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中央厨房质量管理认证体系建设和健康食堂、健康餐厅示范创建活动。针对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分类实施营养干预。到2022年、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5%。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发展区级钓鱼、足球、乒乓球等8个体育协会。打造城区“15分钟健身圈”,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弘扬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文化,普及太极拳、健身气功(如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积极参与“百城千乡万村”全民健身运动。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到2022年、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88.20%、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5%及以上、40%及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4平方米、1.8平方米。

4.实施控烟行动。实施鼓励控烟规定,推动控烟立法。发挥公务人员、医务人员和教师控烟引领作用,全面推进机关、医院、学校等无烟环境建设。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宣传渠道和平台,加强吸烟危害宣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控烟监督执法,实施控烟联合惩戒。加强市区人民医院戒烟门诊建设,规范戒烟医疗服务。强化专业机构控烟工作,加强科学控烟业务培训。到2022年、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80%及以上。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搭建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加强各类人群心理健康服务,提高公众自我心理调适能力。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充实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立心理援助热线。大力加强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开展常见心理疾病的预防治疗工作。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加快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和救治保障。开展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了解掌握全区居民各类精神障碍患病率及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填补我区精神障碍流行病学基础资料的空白。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心理健康测评及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到2022年、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推动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改善,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逐步实施垃圾减量和分类回收。保障生活饮用水和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农兽药残留、土壤重金属污染和食品非法添加,加强消费品安全管理。持续推进卫生乡镇创建,加强健康城市与健康村镇建设。加强健康支持性环境和公共安全环境建设,开展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到2022年、2030年,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持续改善。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针对婚前、孕前、孕期、儿童等阶段特点,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全力维护母婴生命安全。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规范提供免费婚检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优化妇幼健康公共服务,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大力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促进生殖健康,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到2022、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1‰及以下、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8/10万及以下、12/10万及以下。

8.实施学校健康促进行动。建立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学校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和健康安全干预,落实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艾滋病防控“3+2”强化工作方案、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健康教育课时等措施。推行阳光体育运动,支持学生参加体育锻炼,促进学生健康习惯养成。实施教室采光照明和课桌椅达标工程,营造健康的学习环境。科学开展儿童口腔监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监测与分析、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到2022年、2030年,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60%及以上,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加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倡导健康工作方式。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改善工作环境,完善健康设施,健全职业病防治支撑体系,全力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推动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通过“信用四川”平台对违法企业予以公示曝光。到2022年、2030年,劳动工时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稳步提升,2030年实现工伤保险法定人群参保全覆盖;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明显持续下降;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80%及以上、90%及以上;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及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达到85%及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及以上;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达到95%及以上。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快老龄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做实做优老年人预防保健服务,区人民医院和有条件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开设老年病科,开展中医特色服务,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推动医养结合全域发展,深化医养签约合作,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积极推广乡镇“卫生院+养老院”两院一体发展模式。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拓展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功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推动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加强阿尔茨海默病的有效干预。推动居家老人长期照护服务发展,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发展老龄健康产业,强化老年健康支撑。打造老年宜居环境,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构建老年友好社会。到2022年、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三)防控重大疾病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加强全民自救互救知识培训,推广全民心肺复苏技能,推动公共场所配备相应的自助急救设施设备。培养心脑血管疾病患者自我健康管理的习惯,推进全民运动。实施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探索实施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脂、测血糖,开展心脑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推进高血压中心、胸痛中心、房颤中心、心衰中心、卒中中心建设,加强医疗质量控制,规范心脑血管疾病的救治流程,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救治能力。到2022年、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190.7/10万及以下。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推进癌症防治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区癌症防治体系网络,开展癌症防治技术指导和管理。加强乙肝疫苗、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的科学宣传,促进适宜人群接种。推进癌症筛查,探索建立癌症早诊早治长效机制,规范开展上消化道癌症早诊早治及机会性筛查、乳腺癌、宫颈癌等癌症筛查。加强诊疗规范化管理,探索癌症康复模式,推进安宁疗护工作。落实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规范登记报告流程,提高登记报告质量,定期开展癌症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完善医保和救助政策。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癌症防治中的特色优势作用,加强癌症防治科技创新。到2022年、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46.6%。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加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及支气管哮喘危险因素防控,推进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筛查,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规范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及支气管哮喘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诊疗技术。推进乡镇(中心)卫生院肺功能检查、肺康复治疗的开展,配备乡镇(中心)卫生院诊疗设施和药物。开展呼吸道感染、疫苗注射等防控工作。积极推动将慢阻肺、哮喘门诊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探索试点高危人群肺炎球菌和流感疫苗接种补助政策。到2022年、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2/10万以下、18/10万以下。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倡导合理膳食和适量运动,促进糖尿病患者自主管理。推进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工作。规范糖尿病诊断、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开展糖尿病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制定推广糖尿病中医康复方案,探索建立糖尿病中西医结合的全程标准化管理模式。探索建设区域糖尿病管理中心,以信息化为手段,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糖尿病的早筛查、早防控、早治疗,统一规范管理。到2022年、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70%及以上。

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加强新冠肺炎、人感染H7N9流感、鼠疫、霍乱以及急性输入性传染病监测。推进疫苗冷链建设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预防接种管理,规范疫苗全程冷链储存和监测,严格落实疫苗接种“三查七对”、信息登记等工作制度。完善疾控、医疗、妇幼“三线”和乡镇“一网底”的艾滋病防治体系,加强艾滋病源头控制,强化综合干预、监测检测、抗病毒治疗和母婴传播预防,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加强结核病、布鲁氏菌病检测发现和治疗管理。落实预防乙型肝炎母婴传播措施,开展重点人群乙肝、甲肝疫苗免费接种试点。全面推进犬只狂犬病疫苗接种,按照《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要求,做好犬只登记,强化狂犬病免疫和检测;城市犬只应持有批准机关颁发的准养证书,落实犬只“免、管、灭”综合管理措施。到2022年、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四)发挥地方优势促进群众健康

16.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行动。加快区中医院项目建设,设立治未病中心(科),促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丰富中医治未病内容,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加强全区中医治未病管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治未病服务。以中医体质辨识为基础,推进治未病干预调理,为群众提供个性化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和企业合作,研发推广适宜中医养生保健产品。促进中医养生保健及治疗与互联网、旅游、餐饮等行业协同发展,构建治未病产业链,开发运动保健养生项目。到2030年,中医医院100%设置治未病科室。

17.实施口腔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儿童窝沟封闭、局部涂氟和“健康口腔助成长”项目,加强口腔疾病高风险因素行为干预,强化全生命周期口腔健康管理,增强儿童口腔龋病预防措施,推广适宜技术,提升口腔健康服务能力。建立口腔健康监测网络,加强数据分析利用。引领口腔健康服务业优质发展,推动口腔健康制造业创新升级。到2022年、2030年,我区12岁儿童龋患率分别控制在30%、27%以下。

18.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加大人才教育培养引进力度,实现203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3人,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对口帮扶。推进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到2022年、2030年,主要健康指标逐步改善和明显改善。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船山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制定《健康船山行动(2020—2030年)》,统筹推进健康船山行动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研究协调解决相关重大事项。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专家聘任制度,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统筹抓好各项措施落地,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二)健全支撑体系。全面加强涉及健康船山行动相关领域的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重点传染病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疾病的早诊早治、分级诊疗、质量控制等制度完善和落实。加强监督执法,建立运行有效的质量审查机制,保障各项目标实现。加强信息支撑,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体系建设,积极实施“健康船山·智慧医疗”行动,实现健康相关信息互联共享。

(三)强化部门职责。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等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各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宣传部门要切实发挥全社会宣传动员作用;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信科技、公安、民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全面落实健康船山行动各项任务,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督促指导。

(四)动员全社会参与。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船山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各单位特别是学校、村(社区)等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鼓励社会捐资,依托社会力量依法成立健康船山行动基金会。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计生协会等群团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作用,组织推动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

(五)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强化舆论宣传,认真开展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实施健康船山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不断培育“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的健康知识,自觉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典型报道,发挥“健康达人”示范引领作用,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形成推动健康船山行动的良好氛围。

(六)建立考核机制。推进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强化对约束性指标的考核,综合考核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作为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附件:1.健康船山行动考核评价指导方案

2.健康船山行动考核评价指标及年度目标一览表
附件1

健康船山行动考核评价指导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四川行动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7号)精神,制定本指导方案。

一、考核指标

围绕健康船山行动主要目标任务要求,兼顾数据的可获得性,确定26项考核评价指标。

二、考核方法

按照分级负责、逐级考核的要求,对健康船山行动总体推进情况实施年度考核评价。区级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考核均100%覆盖。可采取大数据监测、查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抽查、电话访谈等方式,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形成我区推进健康船山行动年度考核报告,并通过综合加权的方式,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推进健康船山行动年度工作得分情况进行排名。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考核评价。在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下,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制定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和细则并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将考核评价工作细化落实到具体地方和单位。

(二)注重结果运用。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绩效考核指标,考核评价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要深入分析研究考核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工作策略,促进健康船山行动顺利实施。

(三)坚持科学方法。统筹兼顾、注重质量,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推进委员会根据疾病谱变化及医学进步等情况,适时调整考核指标。加强探索实践,通过2020年、2021年试考核,逐步固定考核指标。


附件1

健康船山行动考核评价指标及年度目标一览表

序号

考核指标

目标值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77.4

77.5

77.7

77.9

78.1

78.3

78.5

78.7

78.8

78.9

79

2

婴儿死亡率(‰)

≤6.5

≤6.3

≤6.1

≤6

≤5.8

≤5.5

≤5.4

≤5.3

≤5.2

≤5.1

≤5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7.5

≤7.4

≤7.3

≤7.2

≤7.1

≤7.0

≤6.6

≤6.4

≤6.2

≤6.1

≤6

4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19

≤18.5

≤18

≤17.5

≤17

≤15

≤14.5

≤14

≤13.5

≤13

≤12

5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87.3

≥87.8

≥88.20

≥88.8

≥89.5

≥89.9

≥90.4

≥90.7

≥91.1

≥91.6

≥92.17

6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7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33.6

≥34.5

≥35

≥35.7

≥36.3

≥36.7

≥37.2

≥37.9

≥38.5

≥39.2

≥40

8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6.7

≤16.3

≤15.9

≤15.5

≤15.1

≤14.7

≤14.3

≤13.9

≤13.6

≤13.3

≤13.0

9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5

2.54

2.58

2.62

2.66

2.71

2.77

2.83

2.89

2.95

3

10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11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全面开展

基本完成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12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全面开展

基本完成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13

产前筛查率(%)

≥65

≥68

≥70

≥71

≥72

≥73

≥74

≥75

≥76

≥78

≥80

14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97

≥97.5

≥98

≥98

≥98

≥98

≥98

≥98

≥98

≥98

≥98

15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40

≥60

≥80

≥81

≥83

≥84

≥85

≥86

≥88

≥89

≥90

≥35

≥60

≥80

≥81

≥83

≥84

≥85

≥86

≥88

≥89

≥90

16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40.5

≥45.25

≥50

≥52.5

≥55

≥57.5

≥60

≥62.5

≥65

≥67.5

≥70

17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95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8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1

≥1

≥1

≥1

≥1

≥1

≥1

≥1

≥1

≥1

≥1

19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48.5

≥59.25

≥70

≥72.5

≥75

≥77.5

≥80

≥82.5

≥85

≥87.5

≥90

20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60

≥70

≥80

≥81

≥82

≥84

≥85

≥86

≥88

≥89

≥90

21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10.5

10

9.5

9

8.5

8

7.5

7

6.5

6

5.5

22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40

≥45

≥50

≥55

≥60

≥65

≥70

≥75

≥80

≥85

≥90

23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56

≥58

≥60

≥62

≥64

≥65

≥66

≥67

≥68

≥69

≥70

24

糖尿病患规范管理率(%)

≥60

≥60

≥60

≥61

≥62

≥63

≥64

≥66

≥68

≥69

≥70

25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85

≥9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64

≥66

70

≥71

≥72

≥73

≥74

≥75

≥76

≥78

80

26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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