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股室、驰新公司、PPP项目公司:
为切实做好我区公路管理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有效遏制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公路管理实际,特制定船山区公路管理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遂宁市船山区公路管理所
2022年3月29日
遂宁市船山区公路管理所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我所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应对能力,保障市民安全、顺利出行,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具体措施分为红、橙、黄三级。接到上级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预警信息后,应急领导小组将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区公路管理所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协调联动、防范有力的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体系,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遂宁市船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遂船府办〔2020〕20号)、《遂宁市船山区交通运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区公路范围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最大限度减轻空气质量恶化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建立健全预防、预测和预警体系,对潜在的重污染天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坚持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接受上级应急指挥部门统一领导,协同各部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强化协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
(三)坚持信息公开,全民参与。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应急措施等,积极宣传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积极参与应对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重污染天气条件下本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以所长龙波担任组长,支部书记余芳、副所长赖君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养安股负责人陈韬、所综合办负责人周伟、财务股负责人彭华、驰新养护公司负责人龚成刚、PPP项目公司负责人为成员。应急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由陈韬同志兼任主任,所综合办刘跃华同志为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联络员。
四、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主要负责应急的日常工作和值守应急;
2、贯彻落实应急工作部署,收集汇总分析各单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情况的相关信息,汇总上报至区交通运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及成员通报应急处置情况;
3、接收市、区、区交运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及响应信息,并及时传达到领导小组成员;
4、接收市、区、区交交运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及预警解除指令,及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启动应急措施和措施解除;
5、与区交运局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二)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负责组织制订并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方案,做好公路管理行业保障工作;
2、建立公路重污染天气信息快速发布渠道;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宣传工作,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指令,通知养护公司、PPP项目公司启动与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五、应急措施
根据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对应的预警级别,分级采取相应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减缓污染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工作目标。预警与响应同步启动,启动预警的同时,启动相应等级的响应,响应等级分为三级、二级、一级三个等级。结合我区公路管理实际,针对不同级别重污染天气预警,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预警三级(黄色)
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国省干线、重点农村公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2次冲洗除尘;
(二)预警二级(橙色)
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国省干线公路、重点农村公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3次冲洗除尘;
(三)预警一级(红色)
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国省干线公路、重点农村公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4次冲洗除尘。
六、响应程序
1、应急响应。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预警启动指令后,立即转发、传达消息,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实施。
2、预警解除。预警信息发布后,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应急领导小组解除预警。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是一项关系群众身体健康、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在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落实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监管,结合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重点,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明确工作目标。
(二)保持通信畅通,及时启动方案。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在接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时,及时落实应急方案和各项工作措施。
(三)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反馈信息。在预警期间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向区交运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对迟报、谎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他特殊情况,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本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九、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