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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评估】2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船山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2-13 09:5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213-202321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25-6810213

通讯地址:遂宁市船山区天宫南路156遂宁市船山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遂宁市船山生态环境局

2023213

 

 

 

 

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遂宁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老池乡生活污水处理厂)

遂宁市船山区老池镇

遂宁川能水务有限公司

四川中环立新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000.62万元,环保投资185万元,拆除原有构筑物及日处理能力60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在原项目用地基础上新增400m2用地(总用地约3500m2),新建构筑物及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后日处理能力达800m3/d,处理工艺采用格栅调节池+A2/O+二沉池+纤维转盘滤池+紫外消毒”工艺,设计出水水质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

 

1、对污水预处理区(格栅、调节池)、A2/O池、储泥池加盖并设置废气收集系统,污泥脱水机房密闭负压抽风,废气收集后经生物除臭设备进行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标准后经过 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

2、选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隔声措施。

3、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区(包括格栅渠、调节池、生化池、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出水计量渠等污水处理构建筑物)、污泥处理工艺区(污泥脱水机房)、储泥池、加药间(含药品储存区)以及污水管网等。

4、项目产生的栅渣厂内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泥经脱水后定期统一运至遂宁市污泥处理厂或船山区污泥处理厂(焚烧工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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