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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 关于南大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南大仁里立体种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取水申请的批复

来源: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12-27 10:0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四川省遂宁市南大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报送的南大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南大仁里立体种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取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提交的取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批复如下

一、四川省遂宁市南大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南大仁里立体种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已建项目。你公司编制的《四川省遂宁市南大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南大仁里立体种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表》)基本符合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要求,取水、用水影响分析评价合理,结论基本可行论证书可以作为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二、同意该公司遂宁市船山区仁里镇卧龙庵村6社,采用管井取水方式取地下水,用于公司养殖及生活用水,日最大取水量99.87/d,年取水总量3.51/a公司产生的养殖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公司自建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进入沼气池沉淀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设置入河排污口,产生污水不外排。

三、请你公司做好取水口水源水质检测,加强取水口水源保护,严格按照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篇章执行,不得擅自停用节水工艺

四、请在取水总管上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加强取水和用水计量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计量准确。上述要求是取水验收的重要内容。

五、取水设施试运行30日后90日前,按规定向我局申请取水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我局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每年1231日前,向我局报送本年度的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七、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八、若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应当重新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办理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

                                                                           202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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