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发改(2013)5号
遂宁市船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旺旺实验幼儿园:
你园《关于收费项目标准备案的申请》收悉。根据《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园收费项目及标准予以备案。现将有关事项复函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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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费
(元/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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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性收费
(元/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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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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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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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费: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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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费管理规定
1、你园各项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在收费公示栏、招生简章上公示,并公布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号码12358,主动接受价格、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你园收取的生活费应以保本为原则,按月收取,按月结算,多退少补,不得赢利。
3、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适当减免保教费。
4、本备案函自2013年春季入学起执行。
二O一三年二月四日
主题词:民办幼儿园 收费备案 复函
遂宁市船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2月4日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