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防溺水工作会议及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全市少年儿童安全防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有效防范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发生,现就我区2022年扎实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各方防溺水工作责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导向,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和单位紧密联动,学校和家庭共同协作的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扎实深入推进防溺水专项行动,坚决扛起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责任,防范溺水事件发生,保护学生生命安全。
二、加强防溺水教育和监管
(一)扎实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全面推进防溺水安全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进家庭、进社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农村广播、社区宣传站加强中小学生假期及高温等极端天气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全区学校落实防溺水“七个一”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落实每日放学前安全提醒和每周放学前安全警示。[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各街道乡镇、区文化广电旅游局。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扎实推进家庭安全监管。加强“留守儿童之家”“家长学校”“童伴之家”建设,建立完善留守儿童、无监护人儿童、单亲家庭儿童等特殊儿童台账,向留守儿童、困难儿童及家庭提供帮助。充分运用童伴之家、社区服务中心等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防溺水等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玩有地方,学有场所,安全有保障。督促家长认真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责任,加强子女离校期间安全教育管理,提醒家长子女外出做到“四知”,即: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内容。[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
(三)扎实强化重点水域的管控。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所有河流、堰塘、水库、水池、建筑工地积水区域等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重点(危险)水域“四本台账”,即领导挂片责任清单及履责台账、警示标识设置台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具体责任人员巡查台账。完善危险水域防溺水警示标志和防范设施,配备救生器材。落实危险水域定人、定时、定区域“三定”巡逻巡查制度,加大汛期中午、下午上放学期间及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每日巡查次数和时长。完善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社会群众参与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教育体育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
(四)加强溺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落实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学校配合的中小学生溺水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溺水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强化涉少年儿童安全事件调解、网络舆情监控、隐私保护,依法打击“校闹”。建立完善校方责任保险机制,转移和化解事故风险。[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三、加强防溺水督导督查
(一)立即行动,全面部署。辖区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校园安全工作视频调度会议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防溺水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对2022年(特别是汛期)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进行研究,全面动员,层层部署,逐级推动,扎实深入开展防溺专项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任务,分段实施。专项行动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改(4月12日—4月30日)。
配合四川省教育厅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方式,督查各地各校防溺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情况。区直各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传达学习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抓好动员部署,制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同步开展自查,摸排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治理任务。
第二阶段:专项督导(5月1日—10月20日)。
区教育体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综合性督导检查,研究解决防溺水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开展专项督查、联合督查等,督促指导各地抓好防溺水工作措施落地落实。区教育体育局常态化督导检查学校防溺水教育工作,主汛期间每月督查不少于1次。
(三)强化督导,严格追责。加大对各职能部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督导督查,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约谈、诫勉谈话等;发生少年儿童溺水重大恶性事件和责任事故的,按照安全生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责问责。
四、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辖区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落实信息共享,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反馈工作发现的问题,共同推进防溺水教育管理和隐患治理。及时报送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4月30日和8月30日前,请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分别将第一、二阶段防溺水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报船山区教育和体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教育体育局安全管理股),联系电话:2233980;邮箱:csjtjaqb@163.com。
附件:1.遂宁市船山区中小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督查清单
2.遂宁市船山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部门责任清单
遂宁市船山区教育和体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遂宁市船山区教育和体育局代章)
2022年4月15日
附件1
遂宁市船山区中小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
督查清单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 督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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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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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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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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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落实会议及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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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省市区相关会议及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全市少年儿童安全防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部署2022年防溺水工作,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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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联防联控,建立防溺水“四本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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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领导挂片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建立履职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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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水域设置防溺水标识、警示标志,建立警示标识设置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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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隐患排查,建立督查治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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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危险水域定人、定时、定区域“三定”巡逻制度,建立巡查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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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村社积极开展防溺水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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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家庭安全监管,建立留守儿童等台账,向留守儿童、困难儿童及家庭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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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体部门履行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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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防溺水工作,制发文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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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牵头做好部门协调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防溺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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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态化督查指导学校防溺水教育工作,主汛期间每月督查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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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安全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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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安全课程教育,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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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落实防溺水“七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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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每日课前3分钟、放学5分钟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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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建议或整改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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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签字:
附件2
遂宁市船山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部门责任清单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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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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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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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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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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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体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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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防溺水主管责任
1.建立区防溺水联动机制,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防溺水工作。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和“教体局、学校、班主任、家长”的双线防溺水责任制。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力量加强对各类水域的管控,提高人防、物防、技防保障能力。
2.合理规划学校及游泳池建设,提供必要经费支持。对辖区的溺水事件及时处理、查找原因、加强整改。对事故中未正常履行监护责任的家长及监护人,依法依规进行追责。加大对防溺水的监督检查,将结果作为对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安全考评的重要内容,严格考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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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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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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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防溺水的属地管理责任
1.
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统筹辖区各类水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巡查管理、开展施救等工作。
2.
将辖区内水域划分风险等级,根据不同级别实施精准管理,明确水域负责人,完善警示标志、防护设施,配置应急救护设施,并经常性开展巡查。
3.
组织干部、网格员、村民或志愿者在高温天气中午、下午放学,以及周末、节假日等溺水事件多发时段,加强高、中风险水域的巡逻管理,增加巡查时间、巡查次数,及时劝阻涉险游泳、戏水的学生,并通报家长、监护人和学校,合力加强监管。
4.
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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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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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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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防溺水综合协调责任
1.
加强综合协调,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网格化工作体系,加强防溺水研究,汇总防溺水工作进展,及时向区党委政府汇报。
2.
加强与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防溺水合力。
3.
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部署防溺水工作,及时发布预警。
4.
压实“教体局、学校、班主任、家长”的防溺水责任制。
5.
督促指导学校做好防溺水教育、宣传、管理工作。
6.
统筹做好学校布局规划,合理安排辖区内学生就近入学。
7.
加大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建设,为农村学生和留守儿童提供在校学习、休息条件。
8.
抓好防溺水安全应急演练基地建设。
9.
出台游泳教育管理标准,开设游泳课程,提高师生游泳技能,加强游泳和应急培训。
10.
牵头开展防溺水专项督导检查评估,提请对失职单位和负责人进行追责。
11.
组织专业教练和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学校开展游泳教育及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提升学生游泳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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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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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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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指导、协调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开展全方位、高频次的防溺水宣传报道,引导社会大众关注防溺水,共同制止学生涉险游泳、戏水。
2.
加大游泳技能、自救互救、应急处置等知识的普及和推广,让人人都掌握基本安全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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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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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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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利用网格员、雪亮工程、社管平台等人防、技防手段,加强防溺水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
2.
将学生溺水事故数和人数作为平安建设的评价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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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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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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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各景点、景区、酒店加强内部水域、游泳池的管理,设置警示标识、配备管理员或救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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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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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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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乡镇落实小型水利沟、塘坝、蓄水池、水井、引水工程和中小型泵站等水域的管理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巡查、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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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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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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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组织对溺水学生的医疗救治工作;会同红十字会与学校联合开展防溺水教育活动,进行呛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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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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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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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要加强溺水的公共安全防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2.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和整治,劝阻学生远离危险水域。
3.
及时组织溺水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做好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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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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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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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协助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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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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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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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强学校周边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强化施工现场封闭管理。
2.
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督促施工企业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等,严禁学生擅自进入施工作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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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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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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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强对道路、桥梁、渡口等施工生产过程的监管。
2.
指导施工企业和管理单位排查坑、洼等安全隐患,加强现场安全监督,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防范学生进入作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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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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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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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要落实全区江、湖、河、水库、大中型灌区渠道等水域的管理责任,组织防溺水专项检查,加强涉险水域的隐患排查整治、警示标志设立、巡查管理、督导检查工作。
2.
将防溺水纳入河长制工作内容,督促各级河湖长履行水域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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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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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自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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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船山区公园、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各林场范围内的监管,排查坑、洼等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加强安全监督,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防范学生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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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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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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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在暑假和长假期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学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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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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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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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强化家庭教育功能,组织发动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监管,保障好儿童生命安全。
2.
配合民政部门,组织巾帼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的家庭,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和防溺水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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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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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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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
1.
认真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管理工作。
2.
利用每天上课前三分钟、放学前五分钟温馨提示教育以及每周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主题班队会和周末、节假日放假前防溺水专题教育,加大校园广播、墙绘、板报等防溺水宣传力度,加强对学生防溺水“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涉险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涉险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涉险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和“一会”(即一旦遇到同伴溺水时,一定要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及时报警和寻求成人的帮助)安全教育。
3.
每学期扎实开展防溺水“六个一行动”(即致家长的一封信、一次专门家访、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一张家校联系卡、一月一次电话回访、一张责任书)。
4.
结合地方特色和实际,开发防溺水的校本课程。
5.
组织开展防溺水知识竞赛(防溺水专题活动)和闭卷测试、“我为防溺水出主意”“校园周边危险水域随手拍”等活动,提高防溺水教育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6.
持续推进学生游泳教育,开设游泳和安全培训课程,教会学生游泳和自救、互救技能。
7.
建立良好的家校沟通机制。组织班主任定期开展家访,向家长、监护人宣传安全教育知识,提醒家长、监护人提高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做好暑假、节假日、周末和放学后等离校时段的监护陪伴。
8.
对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和喜欢涉险游泳、戏水的学生建立重点关注台账。
9.
对上课期间请假外出及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学校必须及时与家长沟通,了解学生去向,确保学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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