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府发〔201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2012年全区上下按照区委区府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能,为服务物流港开发建设作出了贡献。为了表彰先进,引导全区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进取、奋发向上,更好地为我区四大平台建设多做贡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章第五十条以及《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第二章第五条和第六条、第三章第七条和第十条以及附件的相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物流港开发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船山国土分局等两个公务员集体和冯英等十二名同志予以奖励(奖励名单、奖项及标准附后)。希受奖励的公务员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区府号召全区上下向受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学习,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为全区四大平台建设,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多作贡献。
附件:奖励名单及奖励标准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