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船山区城镇优化计划2014年度
工作推进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遂宁市船山区城镇优化计划》各项工作部署,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实施统筹城乡、“三化”联动发展战略和“六大兴市计划”,走形态适宜、产城相融、城乡一体、集约高效的新型城镇化路子。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产业发展为依托,以生态环境建设为特色,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为根本,积极发展重点小城镇和农业产业园区,镇园结合,加快推进城镇转型升级,构建城镇优化发展体系。
二、主要目标
城镇空间发展结构进一步优化,城市建城区面积拓展1.6平方公里,城镇化率提高2.0个百分点。基本构建与城镇发展相适应的规划编制与管理体系,落实乡村规划师。有序推进旧城改造,加快城市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特色风貌塑造,加快推进永河农业产业园区建设。
三、任务分工
(一)健全和完善规划编制管理体系
1.完善城镇规划体系。完成各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完成物流港、观音湖、龙凤新城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和完成圣平岛、龙凤古镇等重点项目的规划编制;启动龙凤重点镇总体规划编制,全面推进区域规划全覆盖工作。
牵头领导:胡健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2.健全城乡规划管理体系。落实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统一规划管理机制,启动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落实乡村规划师制度制度;加大城镇规划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和培养力度,开展规划建设干部中长期脱产轮训;建设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城镇执法管理水平。
牵头领导:胡健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分局、区委编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二)加快生态田园市建设
1.加强水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抓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开工建设南北堰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完成2014年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建设任务。
牵头领导:黄 钰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
2.加快市城区战略性应急水源建设。加快全区水资源综合规划方案编制,力争省上顺利审查通过,有利项目生根。
牵头领导:黄 钰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3.加强森林与湿地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完成2014年度公益林保护方案编制,完成森林营造1.9万亩、森林抚育1万亩,确保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双增长”;加快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创建工作。
牵头领导:李开海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三)基础设施建设
1.协助拓展中心城区。加快中心城区“一城五区”的物流园、观音湖等项目主干道路、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龙凤新城南津路延长线骨架道路建设;
牵头领导:胡健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交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2.改造提升旧城。配合抓好船山区和平路片区、凯旋路片区老城区等区域旧城改造;完成观音湖过江隧道、商务区下穿隧道、公园口立交桥等道路建设;配合公园路、开善东路风貌改造。
牵头领导:胡健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商改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观音湖管委会
(四)加快城镇集群发展
1.大力培育特色小城镇。按照镇园结合理念,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及小城镇建设,深入推进“百镇建设试点行动”,抓好龙凤镇全国试点镇规划建设及河沙等第三批试点镇的申报工作,强化镇乡统筹,提升乡镇产业发展定位,推进场镇风貌改造和基础设施提升,完善场镇功能,促进农民就近转移就业。
牵头领导:胡健、黄钰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永河产业园、龙凤新城管委会
2.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以乡镇为实施主体,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为主线,把新农村综合体和聚居点建设、旧村落改造提升、传统村庄院落民居保护修复作为基本形式,组织实施一批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试点,新建、改造提升一批新村聚居点。抓好河沙镇三元桥村、栖凤、板桥村、永兴镇大面沟村;桂花镇漆家桥村、唐家乡东山村6个省级,3个市级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示范县建设。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修订《遂宁市村庄规划技术导则》,高水平编制永河现代农业园区规划。
牵头领导:胡建、黄钰
牵头单位:区农办、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永河产业园
四、具体要求
(一)明确责任
建立由牵头领导负责,相关部门、乡镇和园区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协调机构和推进机制。每项工作均要制定具体详细可操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协调解决工作和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每月定期向牵头领导和牵头单位报告项目推进情况,确保按时间、进度、质量完成各项工作。
(二)规划引领
坚持规划先行,突出规划编制,加强项目编制、投资规模预算编制和项目实施管理。加大与上级部门的衔接汇报,争取将我区重大城镇建设项目纳入国、省专项规划。
(三)严格考核
区委、区政府将城镇优化计划年度推进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区委督查室、区目标绩效督查室和区住建局要加强跟踪督查,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通报,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严格追究责任。
本方案2014年实施项目7个,总投资147.92亿元,2014年计划完成投资25.2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