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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山区稳住经济大盘确保经济健康平稳运行若干措施》解读

来源:区发展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2-05-31 09:3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各项部署落地落实,全力做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船山区稳住经济大盘确保经济健康平稳运行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起草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22〕16号)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遂府发〔2022〕2号)。

三、主要内容

我区《若干措施》共有6个部分、41条具体政策措施。

第一部分财政税收政策。包括落实国家税收减免政策,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强化债券资金争取和使用,进一步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落实社会保险阶段性降率、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保费政策,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第二部分金融政策。包括强化就业创业融资担保,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对重点就业群体和小微企业给予贷款贴息,积极争取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金融支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融资作用。

第三部分稳投资政策。包括加强交通、能源、水利等网络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信息、科技等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建设,稳定和扩大民间资本投资,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加快平台经济建设发展,扎实推进重大项目见成效,做好产业项目用地保障。

第四部分促消费政策。包括对合理住房需求给予支持,新入驻船山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自然人,在船山区城区购买首套或二套商业用房、存量(二手)住房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书的,按建筑面积给予财政补贴。对限上重点餐饮、零售企业防疫、场所消杀给予防疫补贴;鼓励各餐饮、零售企业制发线上线下消费优惠券,开展商品促销,给予消费补贴。

第五部分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包括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气、用网等成本,落实企业在疫情期间复工达产政策,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租,做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积极吸引外资投资,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机制,支持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延长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缴纳时限,降低房企重点监管资金额度,对企业给予奖励扶持,支持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壮大,实施企业招工奖补制度,加强质量品牌培育创建,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优化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流程。

第六部分保基本民生政策。包括落实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落实社会民生兜底保障,加速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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