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综执发〔2022〕31号
各大队、环卫所,机关各股室:
现将《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1日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船山区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全面落实完成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原则,通过参加全市、全区性“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加深入人心,确保我局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勇为组长,局党组成员、聂权为副组长,各大队、环卫所、局办公室、执法监察股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执法监察股。
五、活动内容及形式
积极参加由市、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织开展的系列安全生产活动:
(一)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大队、环卫所,机关各股室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形式,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职工树牢“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各大队、环卫所,机关各股室要按照《遂宁市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前后,各大队要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线上,积极组织对“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新安法知多少”等活动作品的学习和推广;线下,在严格遵守我区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我局“谁执法谁普法”一月一宣传工作实际,由环卫所组织在商务区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的形式,开展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知识。
(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各大队、环卫所要结工作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务实高效的方式,找准抓手开展全民安全知识普及,打造一批具有自身特色的安全宣传“五进”示范点。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等活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
各大队、环卫所,要以“法律七进”为抓手,结合我局《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开展以新《安全生产法》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和治理行动中自觉做到法治宣传先行,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律不可践踏的鲜明导向。
(六)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各大队、环卫所,机关各股室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普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关注“遂宁应急”微信公众号,并参与该平台推出的“安全生产知识竞答”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七)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市安办和区安办将分别在“遂宁应急”和“船山应急”微信公众号推出系列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各大队、环卫所,机关各股室要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现场警示会、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切实把警示教育全覆盖的要求落到实处,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时刻做到安不忘危、警示高悬,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八)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报道活动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根据我局制定《遂宁市船山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城管执法领域“护安2022”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大队要大力开展自建房安全、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推进工作,对相关工作取得的进展、显著成效、经验做法要积极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报道活动;通过邀请媒体参与执法检查全过程,宣传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充分利用12345举报投诉热线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各大队、环卫所,机关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按照上级统一部署 要求,积极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确保各项活动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大队要积极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运用各种宣传办法,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力度,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热情,努力营造社会关心、人人参与的生产安全大环境。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各大队要围绕活动主题,加强与各镇街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建立协作机制,发挥部门联动的整体优势,形成整治合力,加大对涉及自建房安全、燃气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查处一批、警示一批。
(四)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执法、治理行动的深入开展
认真总结,报送信息。各大队要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信息报送工作,各执法大队“安全活动月”活动小结于6月23日前书面报送活动总结相关图片材料及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到执法监察股,以便汇总上报。联系人:周军;电话:0825—2283856;Q Q :2841501759。
附件: 遂宁市船山区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
计表
附件
遂宁市船山区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活动项目 | 内容要求 | 活动进展情况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 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 )场,参与 ( )人次。 |
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 | 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 | 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 )场,参与( )人次; 参与“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人次; 曝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 )个; 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发现问题( )项; “查找身边的隐患”,查找隐患( )条。 |
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并在主流媒体进行典型案例曝光,向区安办报送曝光内容相关情况。 | 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 )场,参与( )人次; 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 )条; 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项; 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 )个; 主流媒体曝光典型案例( )个。 |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 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 | 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 )场,参与( )人次; “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 )条,参与( )人次; “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 )场,参与( )人次;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 )条/份,宣传受众( ) 人次; 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 )次,受众( )人次; 组织“安全志愿者在行动”( )场,参与( )人次; 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 )场,参与( )人次。 |
其他特色活动 |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 组织( )场/次,参与( )人次,宣传受众( )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