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4033/2023-48028117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
  • 文       号:遂船府通〔2023〕3号
  • 成文日期: 2023-03-28
  • 发布日期: 2023-03-28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暂行冻结绵遂内铁路(船山段)用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来源: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28 14:2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船府通〔20233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和《四川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绵遂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项目初步设计用地图,即日起暂行冻结绵遂内铁路(船山段)用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冻结范围

(一)桂花镇桂郪村:1社、4社。

(二)桂花镇金井村:3社、4社、6社、13社。

(三)桂花镇翰林村:2社、3社、4社、6社、9社。

(四)桂花镇杉树村:6社。

二、冻结时限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绵遂内铁路征地拆迁工作结束之日止。

三、冻结要求

(一)初步设计用地图左右两侧各10米范围内不得办理相关用地及建设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及新建其他设施; 初步设计用地图左右两侧各10米范围内正在施工的项目,立即停止施工; 未经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在冻结范围内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违反上述规定的,搬迁时一律不予补偿,并按违章处理。

(二)以上区域范围内,人口自然增长严格按四川省计划生育政策执行,人口机械增长除正常调动、婚嫁、退役军人安置、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招公聘干部、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等外,禁止迁入人口; 在规定时间后自行入住的人口及上述区域内无户籍的人口,一律不按移民对待。

四、责任追究

对违反通告的单位及个人,一律不予补偿,并严格依法给予处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主体自行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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