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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510”人才计划优惠政策的通知

来源:船山区 发布时间:2010-07-0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街道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为扎实推进我区人才计划,不断增强我区集聚优秀人才的吸引力,根据《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电子产业的意见>10个文件的通知》(遂委办发〔200923号),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实施“510”人才计划,并将有关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个人所得税补贴奖励优惠政策

1、补贴对象。经区人才计划工作办公室认定,在区内现代物流、新型工业、现代商旅、特色高效农业等重点产业担任中层以上管理或技术职务的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在遂人才。

2、补贴标准。年收入在10-20万元之间的,个人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补贴30%;年收入在20-30万元之间的,个人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补贴50%;年收入在30万元以上的,个人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补贴70%

3、经费保障。个人所得税补贴奖励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承担。

二、购房租房补贴奖励优惠政策

1、补贴对象。经区人才计划工作办公室认定,在区内租房或首次新购房屋且工作关系在我区的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2、补贴标准。在区内租房住的,教授、博士后、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优秀人才、经认定的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补贴年租金的80%,副教授、博士、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优秀人才、经认定的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补贴年租金的60%,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贴年租金的40%;在区内任职三年以上首次新购房屋的,相关税费给予全额补贴,且可给予教授、博士后、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优秀人才、经认定的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一次性购房奖励3万元,可给予副教授、博士、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优秀人才、经认定的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一次性购房奖励2万元。

3、经费保障。租金补贴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购房相关税费和一次性购房奖励所需经费由区人才开发资金承担。

三、子女入学和配偶安置优惠政策

1、优惠对象。经区人才计划工作办公室认定,从区外辞职或退职来我区任职或创业的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2、优惠措施。未成年子女需要提供学习地的,由区教育局按照就地就近就高的原则,安排到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家属或子女需迁移户口的,由用人单位按照随调随迁的原则负责办理;家属或子女有工作愿意调动的,经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考核合格后,调动到性质相当的单位工作;家属或子女无工作的,可由用人单位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引进的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家属,在观光旅游、生活消费等方面享受本地市民的相关优惠待遇。

四、医疗保健优惠政策

1、优惠对象。经区人才计划工作办公室认定的工作关系在我区的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或是获得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激励的在遂人才。

2、优惠措施。在为其办理各项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为其购买1-2份商业补充保险;对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可配备一名健康医生,每半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3、经费保障。购买商业补充保险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健康体检所需经费由区人才开发资金承担。

五、人才津贴优惠政策

1、发放对象。经区人才计划工作办公室认定的工作关系在我区的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2、发放标准。教授、博士后、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优秀人才、经认定的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每月1000元;副教授、博士、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优秀人才、经认定的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每月6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200元。

3、经费保障。发放人才津贴所需经费由区人才开发基金承担。

六、创业扶持激励优惠政策

1、扶持激励对象。经区人才计划工作办公室认定,具有一定创业条件和创业发展潜力的创业领军人才,或是掌握有较强市场核心竞争力技术、能够进行科技创新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2、扶持激励政策。携带技术项目、发明专利来我区从事开发研究或实施成果转化的,项目、专利可以入股,所创效益可按股份或合同分红;有市场需求的高新技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的,可协调银行给予小额资金担保;获得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按照奖金标准的两倍给予奖励;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按照其贡献大小和智力服务年限一次性给予一定奖励。

3、经费保障。人才激励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和相关单位承担。

七、政治待遇优惠政策

1、优惠对象。经区人才计划工作办公室认定的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在遂人才。

2、优惠措施。用人单位在提拔使用干部、评优晋级、推选区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推荐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在遂人才。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办公室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79

 

 

 

 

 

 

 

 

 

 

 

主题词:510人才 政策 通知

签发:蒋喻新 卢赐义           承制:区委组织部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办公室         201079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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