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水〔2021〕88号
区政府:
按照《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移交省、市案件督办组现场指导发现问题的通知》(遂环督办〔2021〕134号)文件精神,针对反馈问题,我局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开展核查工作,制定整改方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现问题
船山区兴隆屠宰加工厂存在违规取水问题。
二、原因分析
(一)取水户法治观念不强,取水前未及时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取用水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中不够全面,日常监管中存在短板。
三、整改措施
(一)督促取水户立即对违规取水设施设备进行拆除。(完成时限:2021年9月8日)
(二)根据业主意愿,立即从桂花涪卫水厂延伸管网接入自来水作为生产生活用水。(完成时限:2021年9月8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开展对全区所有屠宰加工厂违规取水问题摸排及整治,并加强日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