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队: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部署要求,现将《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教育宣传活动和专项整治行动。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队于6月27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告和统计表报送至特监股。
联系人:刘强
联系电话:0825-2399317
邮箱:36900453@qq.com
遂宁市船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1日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遂宁市船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船山区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船山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盯重大安全风险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风险,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清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强化底线思维,奋力担当作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全省、全市同步于6月1至30日在全区市场监管系统范围内统一开展,部分活动将贯穿全年。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队要结合辖区特点和自身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学习提升活动
全局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各企业第一责任人要专题讲安全,一线操作人员要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普及活动
1.开展“安全生产月”启动活动
6月初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全局也要在6月上旬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汛期、端午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目前正在开展的专项行动,对活动进行层层动员、层层部署,确保活动期间各项工作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扎实有效推进。要采取投放LED户外广告、直播平台播放安全短视频、街道天桥显著位置悬挂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月”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在全区掀起崇尚安全、学习安全、敬畏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
2.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要邀请行业专家、媒体人员等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现场会诊”等活动。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通道,设置展板、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和“线上线下”咨询活动,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增强广大群众对特种设备安全的认识和理解。要在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和微博、抖音、快手等网络直播平台通过刊发安全宣传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3.扎实开展安全宣讲“五进”活动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题宣传活动,要将“法律七进”作为重要抓手,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涉及市场监管安全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组织检验机构、行业专家、技术骨干等组成教育宣讲团,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家庭,面向企业职工、在校学生、村(居)民,宣传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政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强决心、重大举措和显著成效等,进一步提振信心、凝心聚力,全力汇聚推进安全发展的强大力量。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队要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骨干、社区网格员、安全志愿者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深入探讨交流对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认识理解,拓展工作思路,收集基层建议和意见,共同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
今年6月至12月,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队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区域特点,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畅通监督渠道,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化工行业、公共聚集场所、工贸行业、燃气行业等“四大重点领域”隐患清零行动,积极组织检验机构、行业协会,选派技术专家深入重点企业开展“找风险、查隐患”免费技术帮扶活动,广泛发动企业一线员工开展“查找身边隐患”“安全生产啄木鸟”“安全隐患大扫除”等系列活动,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四)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
要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和工作部署,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结合汛期、端午特点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能力。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反应、协调配合能力,增强全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强化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队伍管理,做好应急物资、设备、经费等保障工作。要严格遵守重点时段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信息互通,提高安全防范和风险管控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处于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时期敏感,责任重大。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将其作为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载体,重点安排、重点部署、
重点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抓好实施。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经费投入,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一步丰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要在重要场所、关键区域等醒目位置悬挂特种设备安全横幅、标语和口号,深入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受众面和影响力,实现安全宣传全覆盖无盲区,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
(四)加强督导,典型推动。建立活动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和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及时上报有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进活动不断深入。
附件: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 活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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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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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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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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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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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 )场,参与
(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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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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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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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 )场,参与( )人次;
参与“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人次;
曝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 )个;
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发现问题( )项;
“查找身边的隐患”,查找隐患(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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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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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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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现场会诊”( )场,参与( )人次;
“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 )条/份,宣传受众( )人次;
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 )次,受众( )人次;
应急演练体验活动( )场,参与(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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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特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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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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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场/次,参与( )人次,宣传受众(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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