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执法大队、环卫所、机关各股室:
为优化我区经济发展环境,营造良好的营商氛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区委、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和精神,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助推城市经济发展的“润滑剂”作用,以新的视角审视城市治理,以新的思路谋划城市发展,以新的举措优化营商环境,为优化投资环境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供了坚强保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现将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商业占道促销在有疫情期间不审批。
(二)商业占道促销无疫情和疫情情况轻微,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适当审批。
(三)党办要对我市疫情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和预警,结合疫情实际情况对商业占道促销提出风险提示和合理化建议。
二、商务区(四大商场)
(一)“5.1节”—9月期间商务区促销占道亭棚风貌和色彩以夏季清爽为主。
(二)国庆节—春节前期间促销占道亭棚风貌和色彩以国庆喜庆为主。
(三)春节期间促销占道亭棚风貌和色彩以中国春节传统色彩,体现隆重喜庆。
(四)商业占道促销亭棚的顶帽和围挡应色彩统一,高度一致,确保美观大方。
以上工作要求请镇江寺大队与四大商场对接和沟通,由四大商场作出相应占道亭棚风貌和色彩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安全方案,报局领导审核后备案。
三、工作标准和内容
(一)核定商业占道促销的数量和面积。
1.无疫情期间镇江寺大队辖区内审批不超过10个,疫情轻微期间辖区内审批不超过8个。
2.无疫情期间城区其他4个大队审批不超过8个,疫情轻微期间审批不超过5个。
3.每个占道促销点位面积均不超过10㎡。
4.各大队辖区内对同一企业(个人)占道审批一月内原则上不超过2次,不得连续审批。
(二)核定审批企业(个人)的地址。审批核准的占道只能在审批的地点摆放,不允许一个企业(个人)审批后,在多处地点占道促销。
(三)检查核定审批事项和面积。局督查股(局值班人员)要到现场核实审批事项的内容和面积,不允许出现少报多占和不符合审批事项的超范围占道现象。
(四)占道审批申请企业(个人),要做好疫情防控方案和措施,做好安全工作,做好占道周边卫生环境和交通秩序工作。
四、审批流程和检查监督
(一)简化程序,方便群众
辖区大队做好商业促销占道审批手续工作,按上述要求和标准办理,占道促销申请企业(个人)在大队审批后直接到区政务服务窗口办理。窗口办理人员认真核对,按此方案要求和标准做好登记和记录,于每周五下午汇总后报送至办公室。
(二)工作检查监督
1.各执法大队做好商业促销占道的事前、事中、事后检查和监管,对未经审批擅自占道促销和不按审批事项内容占道促销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2.商业占道促销实行“红、黄、黑”榜管理制度。红、黄、黑榜的分别代表表扬、警示、批评三种舆论导向。各执法大队在商业占道促销现场检查中对责任企业(个人)的遵章办事、环境卫生、占道促销现场秩序、疫情防控、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评比。
3.对在商业占道促销工作的责任企业(个人)管理规范、现场卫生和秩序良好,以及撤场后现场卫生及时清扫,给予责任企业(个人)红榜表扬。
4.对在商业占道促销工作的责任企业(个人)管理不规范、现场卫生和秩序脏、乱、差,以及撤场后现场卫生不及时清扫,给予责任企业(个人)黄榜警示。
5.相关责任企业(个人)经两次黄榜警示,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给予责任企业(个人)黑榜批评,并暂停(黑榜公示之日起3月内)办理商业占道。
以上“红、黄、黑”榜管理制度,各执法大队纳入大队公示栏进行公开公示。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