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民函〔2022〕10号
廖国琼、雷红、胡睿、甘海燕、王志强代表:
你们在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民政婚姻登记处开设家庭教育父母课堂的建议(第59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始实施后,我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组织了认真学习,下一步我们将利用登记中心有利的场地进行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
下一步我们将对现有婚姻家庭辅导室进行规划整合利用,积极申请财政资金,聘请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等有资质的专业人才对有需求的市民进行辅导服务。
感谢你们对婚姻登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遂宁市船山区民政局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