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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评估】7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船山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7-30 16:2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730-20248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25-6810213

通讯地址:遂宁市船山区天宫南路156号遂宁市船山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遂宁市船山生态环境局

2024730





1、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桂维鑫水泥制品项目

遂宁市船山区龙凤镇清河村

遂宁市桂维鑫水泥制品厂

四川拾光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项目占地约8000平方米,建设一条水泥制品生产线,采用散装水泥,购置搅拌机、电焊机等设备,建成后年产水泥制品2000方。




1、废水:搅拌废水、洗车废水、雨水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复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2、噪声:合理平面布局,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运输车辆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禁止超载

3、废气:生产车间及原料库房位于封闭厂房内,厂房内设置喷雾降尘。水泥筒仓顶部安装袋式除尘器,搅拌粉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置,焊接粉尘通过焊烟除尘器处置。

4.固废:废混凝土、布袋除尘器收尘及沉淀池污泥回用于生产。钢筋边角料、废钢骨架、焊渣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废机油、废机油桶、隔油池浮油及含油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规范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保护:危险废物暂存间重点防渗,其余区域简单防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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