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水〔2022〕23号
遂宁市天泰鸿涪建材有限公司: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十四五”时期关键之年,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为全面加强涪江干流船山区段河道采砂管理,不断提升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持续巩固砂石经营体制改革成效,确保全区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稳定可控并持续向好,现就做好2022年河道采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相关制度
(一)严格执行采砂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依据审查批复的《四川省涪江遂宁市船山区段河道采砂规划(2021-2025年)》、市水利局对《涪江干流(船山区段)2022年采砂实施方案》的批复,涪江船山区段共有可采河段7段,划定为8个开采区,即唐家乡东山寺开采区(CS01#)、唐家乡唐家坝-甘唐坝开采区(CS02#)、老池镇汤元坝开采区(CS03#)、老池镇招财坝开采区(CS04#)、老池镇细坝开采区(CS05#)、老池镇罗坝开采区(CS06#)、老池镇刘家坝开采区(CS07#)、老池镇桐浩开采区(CS08#)。2022年度控制开采量120.38万立方米(其中,船山区106.8万立方米,河东管委会13.58万立方米)。禁采期为每年的禁渔期3月1日~6月30日及主汛期6月1日~9月30日。禁采期外的时间均为可采期,可采期的禁采时段为每日晚10时至次日6时。
(二)严格落实河道采砂许可。按照《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相关要求,你单位应及时申领河道采砂许可证书,并按照许可的开采作业范围、作业方式、作业时间、开采量、采砂船舶数量等,采取分层、分部位的方式均匀作业,禁止乱挖深坑或者掏窑挖洞,严禁超范围、超深度、超总量的开采行为,严禁因河道采砂损毁堤防、护岸、护堤林草、观测设施、通讯线路、界牌、宣传板等设施。若涉及永久性边坡时应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开挖(永久开挖垂直河流横向边坡比例为1:5.0,永久开挖顺河流纵向边坡比例为1:15),确保河道边坡稳定和水流顺畅。开采的砂、石、土料应随采随运,弃料应及时平整回填至已开采范围内,不留深坑和堆积体,确保河势稳定和行洪安全。
(三)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大生态环境投入,按照环评要求,进一步补齐加工生产环节的保护设施短板。在开采、运输、加工过程中要加强水生态和环境保护,不得造成生态破坏,避免粉尘、噪音、水质污染等环境影响。特别是针对年度实施方案确定的桐浩村、海博村、大白塔村、三新电站尾水渠、老池镇樊哙村铁路桥下游200米等砂石堆料位置要按照审批的《涪江干流(船山区段)2022年采砂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进行设立。积极做好各个砂石厂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管理相关工作。停采作业后,要加大采砂作业区域岸线修复力度。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督促各联合体加强货运装载管理,落实采运车辆进出砂场计量计重管理制度,安装完善货物装载计重设备,按要求装卸砂石并做好登记备查。出场卡口落实专人监管,出场上路车辆要逐车查验,符合道路安全管理要求,驾驶人和监管人双签字确认后车辆才能出场上,路运输确保道路交通源头安全。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定位系统、视频监控、安全防护、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按规定设立警示标识设置,不断通过培训、事故演练等形式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素质。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河道采砂从业人员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各联合体不得聘用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人员。要督促各砂石联合体要逐一与采砂船舶、采砂机具管理人、运输船舶(车辆)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位。
(五)严格执行采砂公示制度。在各采砂场的显著位置设立河道采砂公示牌,公示牌作为合法采砂的现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采砂场名称、法人代表、规划采砂期、开采总量、开采范围(地名或坐标)、许可证号、开采方式及禁采期(禁渔期、汛期、夜间时间要分别注明)、监管主体(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电话、采砂船舶数量及船号、各级河长信息等内容。原则上各个砂石厂应设置少于1块个河道采砂公示牌,对采砂场地较大、安全风险较高的区域,可增加采砂公示牌的数量。
二、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监管的要素支撑
(一)加强采砂信息化监管。每个砂石加工场、堆场均要安装计重检测、监控设备,建立计重、登记台账。加强对已成各类监控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实现对“开采、加工、装卸、运输”全环节实时监控。同时加快完成全区采砂船舶GPS定位系统安装,并适时接入相应系统,实现对采砂船舶的全天候实时监控。
(二)强化采砂机具管理。认真执行《船山区采砂船只优化调整方案》(遂船府发〔2021〕11号)的有关要求,全面完成多余采砂船舶的上岸或拆解。优化调整后的采砂船舶应当依法取得船舶检验和登记、水上水下施工许可等证书,配备足额适人的船员。采砂船舶的船员应当持有合格的适任证书。采砂作业结束后,采砂船舶和机具应及时撤离作业区,并平整恢复河床。禁采区内严禁停靠采运砂石船舶机具,汛期实行采砂船舶定点停靠(具体停靠点位以海事部门划定的为准),统一管理不得擅自离开。
(三)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定期对联合体从业人员进行河道采砂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学习宣讲,不断增强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
三、加大执法打击力度
为保障涪江河道砂石资源的有序利用,在河道砂石开采、加工、销售过程中,我局将会同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以及沿岸乡镇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时节、重点对象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侵占河道等违法行为。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
2022年2月21日